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校园应该营造一种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求知上进的良好氛围,绝不允许“法轮功”邪教危害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邪教总是把未成年人作为政治殉葬品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强调: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认“每个儿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权”,“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存活与发展”。而西方邪教却把魔爪伸向学校,对尚未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进行野蛮践踏,并给予精神和肉体的残酷迫害。具体说来,有以下罪恶形式:
第一、西方邪教蓄意将其根据地转移到学校,并引诱学生入教。正如1995年,法国国民议会邪教问题调查委员会所指出的,邪教组织的10项特征之一是“诱导儿童、未成年人入教”。
第二、西方邪教以“驱魔”为名残害亲人、学生乃至儿童。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市一个平民家庭,一家三口父亲巴斯格斯和两个亲生女儿,加夫列拉和西尔维诺,姐妹俩都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的学生。2000年3月27日,巴斯格斯家里举行修炼仪式,父女三人口中念念有词,大唱圣歌,时而呼天喊地,时而嚎陶大哭。不久,姐妹两人以“驱魔”为由,竟然将自己的父亲活活砍死。然后两人又互相残杀。小女儿西尔维诺手持菜刀向疯子一般追杀她姐姐,口中喊叫着:魔鬼已经离开了父亲的躯体,现在附在姐姐的身上了。”
第三、西方邪教以“帮助灵魂脱离恶魔”为由,虐待、摧残儿童。墨西哥由一名自我标榜为一“精神领袖”的男子,叫何塞·埃米利奥·特诺利奥,他以“帮助灵魂脱离恶魔”为由,将4名妇女和7名儿童扣留在其家中并加以虐待。常常以绳子、手铐对待手中的“猎物”,后来警方找到了6个面黄肌瘦的孩子。
第四、西方邪教以“世界末日临近”、“结成天体伉俪才能幸免于难”为名,肆意践踏、蹂躏幼女、少女。跨国邪教组织—耶稣基督原教旨主义最后审判圣徒会,声称“世界末日临近”,只有结成天体伉俪的人才能幸免于难”。邪教头目以此邪说欺骗信徒,让年龄在13岁至16岁的美国幼女和少女嫁给他们,一名头目可“娶妻”.多达几十人。在加拿大的利斯特镇,44岁的邪教教主兼商人温斯顿布莱克莫尔一人竟“娶妻”30名,生子多达80多人。去年,这名教主又“娶”了数名年龄在16岁左右的美国“妻子”。
第五、西方邪教垂死挣扎,制造一桩桩震惊世界的集体自杀事件。1995年12月23日,法国南郊与瑞士交界的树林中曾发生过一起惨绝人寰的16名“太阳圣殿教”教徒集体自焚事件,其中包括3名儿童。素有“非洲珍珠”美称的乌干达发生令全世界震惊的血案:2000年3月19日,该国的邪教势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组织信徒在一家教堂内集体自焚,500多人葬身火海,其中包括数十名无辜儿童,从而酿成了世界上第二大邪教集体自杀的惨例。
面对西方邪教扼杀青少年学生基本生存发展权利、泯灭其生命权的血淋淋的罪恶事实,各国都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有力打击。2000年6月22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一项针对邪教组织及其犯罪活动的专门法案,要求加大对邪教组织打击力度。该法案将“使15岁以下未成年人受到危害”等邪教活动界定为具有刑事犯罪性质的“精神欺骗和控制罪”。尼日利亚政府还在财政上对各级学校反邪教活动予以支持,并追查纵容邪教的有关学校校长的责任。
二、“法轮功”邪教戏害未成年人生命、制造一桩桩悲剧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还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把魔爪伸向学校。据查,李洪志曾到吉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学校做“法轮功”报告。与西方邪教比较,“法轮功”邪教站污最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