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取缔“法轮功”、揭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校园拒绝邪教,让青少年远离邪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要真正让青少年远离邪教,却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从理论上讲,邪教属于唯心主义思想体系,是迷信、宗教的伴生物,是一种新有神论思潮。让青少年远离邪教,从根本上讲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唯物论、无神论教育,使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但是,在对青少年科学唯物论、无神论教育问题上,仍然有不少人存在着模糊认识;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许多规定宣传不够,许多人甚至并不了解;在实际工作中也有许多具体问题都需要进行研究,适时召开这样一次研讨会是十分必要的。本文试图就其中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保障信教白由,不但不应姑碍而且应当加强普及科学教育的努力,加强反迷信的宣传
在对青少年科学无神论教育问题上,人们有一种顾虑,即顾虑加强对青少年科学无神论教育,会不会违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伤及宗教信徒的宗教感情?人们有这样的顾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宗教问题确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然而,我以为,出现这种顾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能全面正确地认识,而产生的一种误解。
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本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产阶级提出的反对神权和政权合一的封建专制制度的一个原则,其实质是实现宗教与国家政权的分离,把国家政权从神权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但是,资产阶级由于其阶级的局限性,不可能彻底实行宗教情仰自由政策。在资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实际上放弃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利用宗教以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19世纪70年代,马克思在批评德国资产阶级自由派高喊信“仰自由”时指出:“信仰自由”,“只有采用下面这样的形式才能做到这一点:每个人都应当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宗教需要,就象实现自己的肉体需要一样,不受警察干涉。但是,资产阶级的‘信仰自由’不过是容忍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自由而已,而工人党却力求把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脱出来。”《哥达纲领批判》在俄国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在1905年12月3日所发表的《社会主义与宗教》和1909年5月13日所发表的《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中,着重论述了无产阶级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列宁在《社会主义与宗教》一文中指出:“应当宣布宗教是私人的事情。这句话通常是用来表示社会主义者对宗教的态度的。但是,这句话的意义必须正确地说明,以免引起任何误解。就国家而言,我们要求宗教是私人的事情。国家不应当同宗教发生关系,宗教团体不应当同国家政权发生联系。任何人都有充分自由信仰任何宗教,或者不承认任何宗教,就是说,像通常任何一个社会主义者那样做一个无神论者。”列宁同时指出:“对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的政党,宗教并不是私人的事情。我们的党是争取工人阶级解放的觉悟的先进战士的联盟。这样的联盟不能够而且也不应当对信仰宗教这种不觉悟、无知和蒙昧的表现置之不理。我们要求教会与国家完全分离,以便用纯粹的思想武器,而且仅仅是思想武器,用我们的书刊、我们的言论来跟宗教迷雾进行斗争。”“对于我们来说,思想斗争不是私人的事情,而是全党的、全体无产阶级的事情。”
从上述马克思、列宁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无产阶级的宗教信仰自由与资产阶级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应当用无产阶级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观点认识青少年一代的科学无神论教育问题,而不要被资产阶级的宗教信仰自由模糊了我们的视线。
1982年3月,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即著名的19本新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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