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曾多次讲过“法轮功”不是宗教,但是他跑到美国与海外反华势力勾结在一起,一再攻击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是违反宗教信仰自由,侵犯人权。他盗用大量的宗教名词、术语,宣扬迷信、歪理邪说,迷惑群众。他伪造自己是释迩牟尼转世,炮制端坐莲花宝座、头顶光环的“神像”,宣称自己是通达宇宙、普度众生的“救世主”。李洪志反复声明“法轮功”不是宗教,没有宗教的形式,没有寺庙、教堂,不烧香磕头,大道无形。他却把打着“气功”旗号起家的“法轮功”称为“法轮佛法”、“法轮大法”出书立说,打座练功。通过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揭露批判,大量事实证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确不是宗教,他不过是盗用宗教的名义,蛊惑群众,混淆是非,以实现他建立发展邪教组织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只有撕下“法轮功”伪装宗教的面纱,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的联系和区别,才能在实践中做到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同一切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邪教做斗争。
一、概念定义的不同
宗教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即对神道和有神论的信抑。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不同的信仰。不同的宗教也反映了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民族习惯。
什么是邪教?最高法院作的司法解释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不是指"邪”的宗教,而是特指一类邪恶的说教、邪恶的势力。邪教没有完备的信仰理论体系,更没有宗教的文化体系。只是剽窃与冒用某些宗教概念、术语的剽窃与冒用,是与国家政治制度、社会道德、科学文化、人性相违背的邪恶说教,是反政府、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非法组织和黑暗势力。
二、产生发展厉史的不同
宗教产生于史前社会的后期,当时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人们还无法认识自然力量,幻想以祈祷、祭献或巫术来影响主宰自然界的神灵,形成最初形式的宗教仪式。阶级社会出现后,阶级压迫给人们带来较自然灾害更加深重的痛苦,当人们不理解其社会根源时,便产生祸福命运由神操纵的观念。在人类历史上,随着各种社会形态和政权形式的出现、交错与更迭,便出现了各种不同内容、形式的宗教,从“拜物教”到“多神教”,再到单神教;由氏族“图腾”崇拜到民族神和民族宗教,最后又出现了世界性的宗教。目前主要世界性宗教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有些国家还有民族宗教。如日本的神道教、印度的印度教等。某些地区仍然存在原始宗教,如萨满教等。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随着宗教存在的根源的消失,即一切剥削阶级及其影响的彻底消灭,物质生产和文化科学的高度发展,宗教也会逐渐趋于消亡。
中国的民间封建迷信具有漫长的历史,几乎每个时代都有一批打着宗教幌子的邪教出现。自东汉末年开始出现那教教派、学说,直至建国初期取缔一贯道、九宫道等反动会道门,在近18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发育的有较大地区性和全国性影响的邪教教派多达200余种。到了20世纪80年代,社会上各种迷信邪说死灰复燃,伪科学、伪气功沉渣泛起。加之人们对社会发展带来的一些不确定因素难以把握,感到困惑,对自身、对社会,甚至对科学就容易失去信心,不少人产生了信仰危机,而宣扬鬼神、命运、超自然神秘力量的邪教就会趁虚而入,占据人们的心灵空间。
三、思想文化形态的不同
宗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吸收了人类各种有益的思想文化,与政治、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