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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可辨径渭分明
—浅谈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作者:常乐文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7-5-23 10:05:1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什么是邪教?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并不是宗教,它只是冒用宗教的名义,打着宗教的旗号,编造和宣扬一整套歪理邪说,其实质是非常邪恶与反动的。为了弄清宗教与邪教的区别,除恶反邪,去伪匡正,以正视听,现以邪教“法轮功”为例,谈一谈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一、在政治立场上,宗教与邪教针锋相对

    在各大宗教的教义中,都把爱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如:基督教提倡“爱国爱教,荣神益人”佛教倡导“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伊斯兰教主张“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各大宗教都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作为自己的基本行为准则。宗教信徒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遵纪守法,坚决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在中国革命的各个历史时期,宗教界爱国人士总是和全国人民站在一起,把一腔热血献给祖国和人民。3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对中国的侵略,刘良模等基督教青牛会爱国人士纷纷投身救亡运动。“七七”事变后,中国军队奋勇抵抗日军,基督徒体麟阁将军率军浴血奋战,为国捐躯。抗战中,广东基督教会也与各地教会团体一样,开办难民招待所,募集捐款,组织慰问前方将士,救护伤兵。解放战争时期,以吴耀宗为代表的基督徒参加了爱国民主运动,公开支持学生的民主斗争。全国解放后,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四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而邪教“法轮功”却不是这样,他们把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描写成‘被邪恶搞得一塌糊涂”,公然宣称一切法律规定无用,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与党和政府对抗,企图推翻人民政权。李洪志一手密谋策划的"4.25”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们还与境外反动势力相互勾结,策划和表演了一幕幕反华丑剧。事实证明,“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堕落为境外反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政治工具。

    二、在教义经典上,宗教与邪教真假可辫

    传统的宗教都具有悠久的历史,世界三大宗教一一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们在产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固有的宗教经典,如:佛教的《佛经》,基督教与天主教的《圣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道教的《道德经》等,其文化底蕴丰厚,内容博大精深,已经被列为世界文化典籍,成为民族文化和人类文明的象征,为诸世所公认。

    而邪教“法轮功”则不然,李洪志炮制的《转法轮》、《法轮佛法》等书,其内容反动、堕落、消极,且语无伦次、杂乱无章,只是票l窃了一些科学与宗教的名词、术语,用以蒙骗群众,为其反动的政治目的服务。其中的名词、术语也多有误用,如:“法轮”一词,在《佛经》中,本是"佛法”的别称,而李洪志却说要在人的小肚子里下一个法轮,简直是荒谬至极;再如“光年”一词,物理学和天文学上本是距离单位,而李洪志却用作时间单位。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其无知程度可略见一斑。

    三、在信仰观念上,宗教与邪教判然有别

    在信仰观念上,正常宗教对神的崇拜而无对人的崇拜,对信徒的要求是:卑敬虔、爱人如己、奉公守法、舍己奉献;对宗教领袖人物的要求则更为严格,要求他们必须在追求圣洁、奉献爱心、宽容忍耐、虚怀若谷等方面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为信徒做出榜样,而绝不允许狂妄自大,搞个人崇拜,树立个人威信。

    而邪教“法轮功”则反其道而行之,以一种狂迷的方式把教主个人绝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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