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邪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宗教都是劝人为善,无论天主、基督、佛、道、伊各教,都强调怜悯、宽恕,都奉行友爱团结,都追求和平大同幸福美满的世界。而邪教的行为特征,是走极端性和破坏性,这已经不是信仰的高低、文野、是非问题,而是行为的违法犯罪问题,是对人类、对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问题,从这一点上,邪教就与宗教分道扬镶了。那么如何正确评价现阶段宗教的积极作用?如何认清邪教的丑恶本质?二者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关系?如何区分、标准是什么?本文试图就上述问题,略陈管见,就教于各位学界同仁。
一、如何正确评价现阶段宗教的积极作用
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宗教研究的领域十分广阔。在我国,宗教学是一门正在开拓发展的新学科,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宗教问题的研究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我国宗教观念的演变,同其他国家、民族一样,是经历了自然崇拜、精灵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发展的。直到今天,某些比较原始的宗教观念和习俗仍在民间流行。
在我国现阶段,判断宗教社会作用的墓本标准只能是看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民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立足消灭宗教的路子是走不通的,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如何正确地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从党的宗教工作实践中可以看到,我们已经并且可以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第一、宗教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具有雄厚物质基础的社会主义强国,需要我们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宗教徒在我国人数不少,是一支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虽然信仰不同,但在建设祖国,富裕人民这一根本点上,信教者和不信教者的利益和愿望是共同的。搞经济建设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国内政治环境。我们的宗教政策落实好了,不仅可以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政治局势的稳定,而且可以赢得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特别是宗教势力较强国家的理解和信任,从而促进我国同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推动国内经济建设。
第二、宗教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益作用。历史上,宗教曾被剥削阶级用来作为愚弄、麻醉人民,维护其反动统治的工具。社会主义时期,政治、法律和教育彻底摆脱了宗教的影响,使宗教信仰完全成了公民私人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处理得当,因势利导,不仅宗教在思想意识方面的消极作用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而且可以利用其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一是批判吸收历史悠久的宗教文化,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我国,佛教已有二千年的历史,伊斯兰教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道教有一千八百年的历史,创门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留下了光辉灿烂的文化遗产,对中国文化和社会文明产生过巨大的影响,成为祖国传统文化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二是可以利用宗教道德中的积极部分,为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服务。宗教道德中的部分戒律和信条,如不偷盗,不奸淫,不做伪证,救危济困,行善助人等,同社会主义社会公德,范中一些较低层次的内容有继承性和一致性。尽管二者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目的不同,但是这些积极成份,对于约束和规范宗教信徒的行为,防止犯罪,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来说是有益的,也是必要的。三是宗教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值得研究和借鉴之处。宗教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精神安慰,而为什么它有吸引人、慑服人的地方?剔除宗教势力的影响这个因素,恐怕要从思想政治工作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