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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邪教辨析谈

作者:郝周忠 赵冰梅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7-5-23 9:34:4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某一组织、团体及其开展的活动是正常的宗教还是怪异的邪教,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社会规范更加明确和完善,宗教与邪教总是有着越来越多的较为固定的内涵供人们鉴别。

    一、宗教及其它

    宗教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还存在着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主宰着自然和社会,因而对之敬畏和崇拜。宗教是原始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初是作为原始人群的自发信仰产生的。

    宗教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制度所造成的社会苦难是宗教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根源。历史上,统治阶级一般都利用宗教作为麻痹人民斗争意志的工具。被压迫者由于传统信仰的束缚和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常在宗教的幻想世界中寻求精神上的安慰。由于现实生产力水平和教育、科学、文化发展程度的限制,人们还不能完全征服自然和社会的各种异己力量,所以宗教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宗教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还将继续存在。

    宗教信仰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的特点。从目前世界上看,信教人数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其中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是世界上三大宗教,信徒达27亿之多。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计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东正教,信教人数约2000多万。

    二、邪教及其它

    邪教一般说来是指冒用宗教的名义,歪曲或拼凑宗教教义,大量掺杂迷信、神话采用不法手段对社会产生危害的非法组织,它是一种险恶的社会势力。

    从宗教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角度对邪教进行考察,邪教的主要特征包括:神化教主;有严密的组织性;教内实行专制,等级森严,抹杀了组织内的多样性和反叛性;不许泄露教派内部秘密;强迫或变相强迫交纳钱财;以宗教名义从事犯罪活动,攻击、低毁宗教;散布迷信,反对科学;仇视社会,敌视政府;等等。

    目前,全球被各种邪教迷惑者逾亿,邪教“教主”以各种各样的手段来控制信徒,尽管各国政府对邪教的监控从未放松,但各类邪教对社会的危害不仅频繁出现,且颇有愈演愈烈之势,后果更常常触目惊心。目前,邪教正在出现国际化的趋势,他们利用互联网等先进通讯工具进行组织、传教,从而使邪教能够很快跨越国界,从事跨国犯罪活动。同时那教尽量将其活动国际化、政治化,以“人权"“宗教自由”等为护身符,借助某些国际势力对抗民间的反邪教运动和政府的打击,向社会的有效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邪教与宗教是对应又对立的概念。当代邪教是全球新宗教运动过程中的极端产物,其教义已经严重偏离“母教”,既不是原初形态的普化宗教,更不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出现的制度化宗教。邪教不是宗教。宗教与邪教有着明显的区别。

    反历史性剽窃拼凑的“理论体系”

    传统宗教有着悠久的历史,自成体系、并形成了较完整系统的神学思想和宗教理论,是一种比较系统的世界观,如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道教等对世界的看法都有一套自成体系的理论。宗教经典一般都是有价值的文艺作品。邪教一般无历史可谈,也难以形成完整的世界观,对世界的看法也是杂乱无章的。如,“法轮功”就是到处剽窃、东拼西凑的大杂烩。没有经典,即使有什么“著作”也未能形成完整的神学思想。

    反正统性极力神化教主崇拜

    传统宗教的崇拜对象是超人间的神,如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佛;道教的太上老君等等。他们的教职人员并不是神本身或神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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