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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邪教的特征看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作者:王守华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7-5-23 9:00:3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一、教教义是拼凑古今东西神秘主义巫术、咒语于一炉的大杂烩

    传统宗教产生于奴隶社会。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佛、基、伊传统宗教

各自逐渐形成了庞大的教义理论体系,这是传统宗教的特征之一。

    邪教缺乏系统的教义及理论体系。或从某一种传统宗教,或从多种不同的传统宗教中,剽窃片断教义或概念,拼凑而成的歪理邪说。又从现代科学的新成果中窃取一些名词(如宇宙论,基本粒子论),并加以歪曲,将歪理邪说伪装成“科学形态”。所以,教义混杂,拼凑古今东西神秘主义、巫术、咒语于一炉是邪教的特征之一。

    二、邪教神化教主,实施对信徒的精神控制

    虽然传统宗教崇拜对象也是超人间的神(上帝、佛陀、真主、太上老君)但是它的教职人员不是神,也不是神的化身。

    邪教的教主则自封为神(或神的化身),是具有无比神通力、灵力的救世主。邪教神化教主,把教主说成是世界的创造者、主宰者和救世主。在现实生活中教主又被神化成无所不能的天才和全才。目的是迷惑信徒,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

    传统宗教例如佛教认为,要获得解脱,必须依靠信徒自己的苦修,如戒七情六欲等,用来规范信徒的行为。这种依靠信徒自身的严格修行来获得解脱的宗教实践伦理,可以称谓‘自力’,宗教伦理。

    邪教宣扬教主是具有无比神通力的全能的救世主,教团没有严格的戒律,认为信徒不必通过严格的修行,只要深信教主是神,跟着教主走,把自己交给教主,就可获得解脱,这种依靠教主的神通力即可获得拯救的说教,可以称为“他力”的宗教伦理。

    三、邪教诈骗钱财

    很多邪教组织都是通过大量出版、发行教主的“著作”聚敛钱财,因为购买教主的著作是信徒的义务。此外,邪教教团还通过巧立种种名目诈骗钱财。例如“奥姆真理教”规定,教徒出家时,要向教团贡献出全部财产,小到电话卡及邮票。自己只准许保留生活和修行的必需品。

    美国“科学教派”(信仰疗法教会)的头目哈伯德说:赚钱,赚更多的钱。不要问用什么方法和为什么,赚钱就是目的。”“一个人若想发财,最好的方法是建立他自己的教会。”“宗教是一种最行之有效的赚钱方式,一本万利。”他们的话是对邪教团体诈骗财钱的目的和方法的最好诊释。邪教团体就是用这样的手段聚敛了巨额资财。

    四、邪教权欲膨胀,建立非法组织对抗国家

    传统宗教主张出世主义,一般不染指政治,不对抗或颠覆政权。进入近代,传统宗教完成了自己的改革,寻求与政权相协调的道路。特别是在我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的传统宗教在对传统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邪教则根据其拼凑的歪理邪说,被神化的教主权欲极度膨胀。当邪教教团在经济上取得成功之后,立即在政治上显露野心,建立非法组织,与国家和政府对抗,并谋求以政教合一的神权政治取而代之。

   “奥姆真理教”为了实现奥姆不但要统治日本,还要统治世界的目的,模仿日本政府机构,在教团内部还建立奥姆政府机构。

    以李洪志为总头目的“法轮大法研究会”是个未经登记注册的非法组织。它制定有一系列要求、·规定、标准、须知等规章制度,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建39个总站、1900个辅导站、28263个练功点,最盛时控制200多万习练者,自上而下形成一个组织完整、体系严密、功能完备的邪教组织。虽然李洪志口口声声宣称“对政治不感兴趣”,实际上与所有的那教组织一样权欲膨胀,对抗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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