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划清宗教与邪教的原则界限,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传统宗教,发挥传统宗教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积极作用、揭露邪教的本质、反对邪教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法律的以及心理的和思想的等各种因素。本文就两者在思想和道德方面的区别作初步探讨。
一、人类把握有由的四种方式与邪教
自由与必然的关系是人类面对着的永恒课题之一,只有智慧生物才能给自己提出这样的课题。如果宇宙中还存在除人类以外的其它的智慧生物,它也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自由从字面上看,就是自己决定自己,自己是自身的原因。当人的主观目的无约束地得到实现时,他就是自由的。但是,“无约束”是不可能的,所以绝对的自由只是一种理想。必然性就是公种约束性。人类实现自己的主观目的和意志需要借助外部客观世界的事物、力量和关系,这些外在于主观性的东西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客观必然性。人类作为智慧生物不能没有自己的主观性,不能没有自己的主观目的、意志和愿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它的主观性的形成和实现又不能不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所以人类永远处在两难之中,时刻面对着自由与必然的永恒课题。
把握自由,处理自由和必然的关系有四种合理方式,它们是科学的、艺术的、宗教的和哲学的。科学的方式是深入到客观事物之中,通过观察、实验、猜测、试错等方法来认识客观必然性,并利用客观必然性来改变客观世界,使外在于人的客观关系和客观事物符合人的需要,从而使人类获相对自由。艺术的方式是通过人的想象力和知解力与客观事物的显现形式相契合,使物我进入一种和谐的、自由游戏情境,这种物我两忘的情境使人产生审美的愉快感,从而获得短暂的精神自由。宗教方式是通过信仰、崇拜神灵,把追求自由的能力和行为寄托给神灵,把自由的实现安排在来世,现世的人只保留对自由的企望,从而在精神和心灵上获得关于自由的慰藉和牵挂。这种方式不求现实矛盾的解决,只追求精神上的解脱。传统宗教常常成为社会的非主流群众和生活中碰到挫折的人们的精神家园和避难所,对缓解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有一定的作用。
邪教是借宗教之名而行巫术和迷信之实的神秘思潮和社团组织。它通过精神控制和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使信徒进入迷狂和极度恐惧状态。它漠视甚至根本取消传统宗教对精神自由和精神解脱的论证和说理。它把传统宗教对现实的消极态度推向极端,用自杀、他杀、淫乱等反人类的行为对抗现实。所以,邪教是用极端的有害的方式破坏人类对自由的把握,用粗俗的、贪婪的对来世或天国的物质追求取代了传统宗教的对自由和必然关系的冷静思考。
哲学通过建立范式和理论体系方式系统揭示必然和自由的实质,批判考察必然和自由产生的根源和条件,讨论自由和必然关系问题解决的途径、方式和合理性,树立自由与必然和谐统一的理想。
科学、艺术、宗教、哲学在社会发展中各有其作用和局限性,独立地、片面地夸大其中某种方式的作用都会对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从而成为邪教产生的温床。
二、对待“终极关怀”的不同方式
宗教产生的深刻的精神根源之一是人的理性对绝对的、无条件的统一本体的追求。理性的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理性不满足经验知识的零碎性、分散性、有限性而追求把无限的有限知识统一为整体。理性的这一功能可以从归纳推理得到说明。第二,理性具有无休止溯本求源的倾向。它要设想若干具有无限性的、绝对的统一本体以作为相关领域的本原。康德认为这样的本体有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