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深深植根于广大民众之中,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它是世界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宗教文化的传播和弘扬,邪教依附于宗教呼之而出,在社会上引起反响,它们窃取正统宗教的某些成分,利用与宗教教理教义上的相似之处,迷惑欺骗了广大群众,使之在思想上,行为上形成反正统宗教,反社会倾向的一种极端主义异端教派。给人类,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现就邪教冒用宗教社会的危害谈谈几点认识。
一、邪教冒用宗教“伪道德”的社会危害
从宗教的社会文化功能看,道德的真伪便是辨别宗教真伪的一个思辨的概念体系,还在于它是一种辨别宗教真伪的另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宗教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它是否为一个思辨的概念体系,而在于它是一种生存方式或生存活动。正因为如此,世界上各种正信宗教普遍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律,并常常把救赎论归结为道德论。比如:印度教的《摩诃婆罗多,阿努夏耶篇》中直接把“达摩”界定为“一个决不可对人做自己有害于己的事”。犹太教的《塔本德》则把《托拉》的全部精髓归结为“你自己所恨的东西不要施与你的同胞”。基督教不仅在《路加福音》中有耶稣的教导:“你要别人怎样对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对待他们”,而且在《马太福音》中更是明确地把“爱人如已”同“爱主”并列为基督宗教的两条“最大的诫命”,并宣布它们为“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在伊斯兰教的圣训中穆罕默德的教导:“没有人是真信徒,除非他对兄弟的要求是对自己的要求”。不仅如此它在强调“广行仁义,普及博爱”时,还特别提出了“勿受酬,勿望收,勿希赞美”的道德要求。
同样。道教也十分珍惜生命,并把道德伦理人性,生命问题放到非常突出的地位。道教对人生观的态度更是积极的,对生命的重视在《西升经》中主张“我命在我不在天地”的观点。道教认为“仙道贵生、常欲乐生”。所谓仙道贵生,就是要重生、乐生。追求的是“千岁厌死、去而上仙”。认为无生命即无大道,因为生命是道的体现。道教历代祖师在对生命炼养方法的观点上,十分重视性与命的双修,把人与天地统一起来,认为人是小宇宙,人通过科学的养生,即“炼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虚无合道”,有机的把精气神练成一块,达到形神俱妙,与道合真,长生久视,得道成仙。要求人们必须珍惜好自已和他人的生命,善待生命,保养好生命,以美满人生。道教要求修练人,首先要在思想上爱国家,爱民族,爱朋友,孝父母,和兄弟,不但是对人的仁爱,讲道德,而且对天地万物,动物,植物,昆虫草木加以爱护。认为修练人得道成仙,必须立功累德,救世济人,从基础上一步一步做起,当立三千功德,八百果满,立一千二百善,才达到功德圆满。
邪教组织利用人们盲目从善、妄求永生的心理。打着宗教的旗号,行违背人类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之事,使用欺骗恐怖的手段,对教徒的精神生活和世俗生活进行全面控制,对他们合法权利进行强力剥夺,对他们的身心进行摧残。最引人注目的美国“大卫教”,“人民圣殿教”,端士,加拿大,法国等国的“太阳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中国的“法轮功”等等,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泯灭人性,践踏人的生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法轮功”就是典型的例证,它打着“真、善、忍”的旗号,却处处与宗教背道而驰。他们不仅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种种极其严格的精神控制,而且还歪曲利用佛教的“业报说”,使许多患病的“法轮功”练习者不打针不吃药,致使他们中不少人死于非命。更有甚者,他们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