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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邪教之比较研究

作者:杨文芳 范玉凤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7-5-22 16:36:44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在宗教范围以内,邪教”是相对于本宗教作为排他性的“正教”、“正法”而言;在我国历史上,“那教”是相对于皇权统治者作为正统意识形态代表和封建秩序化身而言,指的是对当时的政治、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或威胁,特别是影响国家政权的民间组织。据不完全统计,从汉代道教创立以来,被历代统治者认定为邪教的民间秘密宗教组织约有200个,其中90%是明代后出现的。我们现在所使用的“邪教”特指当代邪教。它不是宗教概念,而是政治概念和法律概念。做为比较研究,我们所用的“宗教”一词,也主要指当代宗教。

    毫无疑问,无论从学理上或从语义学的角度看还是从实践上或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宗教与邪教都有着根本的区别,“法轮功”是地地道道的邪教而不是宗教。

    一、从概念的内涵上比较宗教与邪教

    根据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和多数学者的意见,“宗教”一词指的是一种存在已久的社会现象。它由五个要素构成:受人崇拜的人格神,这种崇拜的过程,这种崇拜的组织者或主持者,被有序组织起来的崇拜者,用来规范这种崇拜的语言文字及其载体。简言之,依次为神灵(被人格化的超人间力量),仪式,教职人员,信徒,经典(教规、教义)

    教”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是黑暗势力打出“新兴宗教”的旗帜,歪曲传统宗教的教义,制造邪说,以神圣做包裹、做掩护,受蒙蔽者在神圣旗帜的指引下走向邪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民间结社。它只有三个要素:把自己当成神灵强迫他人膜拜的代表黑暗势力的教主,为虎作怅的骨干分子,形诸文字的歪理邪说。

    从外延看,宗教大致可分为传统宗教和新兴宗教两类。传统宗教指有悠久历史的世界宗教或民族宗教,如犹太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道教,等等;新兴宗教则是现代社会中新产生的宗教,如巴哈伊、哈盖伊、摩门教、轩辕教,等等。邪教则可分为境外邪教、从境外传入的邪教和境内邪教三类。第一类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太阳圣殿教、大卫教、天堂之门,日本的奥姆真理教、韩国的统一教,等等;第二类如观音法门、呼喊派、东方闪电,等等;第三类如主神教、被立王、门徒会、全范围教会、“法轮功”,等等。

    从事物的外部特征看:宗教把神作为一种精神寄托来信仰,纯属个人的事情,是自足的;教把教主作为最高统治者来崇拜,强迫别人信仰,包藏着反社会、反人类的祸心,是向外扩张的。宗教对其他信仰和其他宗教抱宽容态度;教要向外扩张,征服一切,统治一切,因而是排他的、消除异己的。宗教虽有组织活动,但都是公开的、合法的;那教大搞秘密结社和地下非法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宗教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以“自养”和服务社会为目的,开展适当的工商企业经营活动和举办慈善医疗事业;邪教则违法乱纪,巧取豪夺,大发不义之财,甚至不惜草营人命,将信从者或非信从者置于死地而后快。宗教团体是广大信教群众自己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教组织则公开与国内外反动势力相勾结,企图颠覆政府,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这个领域内,两者可谓黑白互见,径渭分明。

    二、从产生的根源比较宗教与邪教

    首先来谈宗教。在我国社会里,宗教的特性总是体现在具体的人,也就是那些具有特定宗教信仰及宗教行为的信教者身上。在现实中总是有一部分人信教而另一部分不信教。每个人从降临到这个世界上那一时刻起,就是一个社会的人,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些人在人生的历程中,接受了宗教信仰成为信教者,是同他生活的社会条件和生活方式等客观因素,以及自身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点等主观因素相关联的。我们把它们大致分为自然的、社会的、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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