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用两个标准、二个定位提高认识
两个标准:
一是做人的标准。好人不是自吹的,是社会公众承认的,做好事是不带任何目的的,是有利国利民的。
二是判断是非的标准。小事要符合公民道德规范,大事要符合法律法规,李洪志的话是谎言,转法轮不是判断是非的标准。
两个定位:
一是给自己定位。自己仍然是一个普通公民,是个常人,并没有因练功提高了层次,有了超常思维,虚构的东西不能代表现实。
二是给李洪志定位。李洪志是人不是神,神是不存在的,天国世界是虚构的,宇宙主佛是自称的,无数法身,超常能量是骗人的。
二是正视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多数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苦读《转法轮》和李洪志的“经文”,《转法轮》成了他们的行为准则,李洪志的话成了他们判断是非的标准。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视为对法轮功的迫害。因此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必须让他们明白国家为什么取缔法轮功,法轮功违反了国家那些法律,自己的行为触犯了那些法规,应该受到那些处罚,逐步树立起学法、知法、守法的思想观念。
三是正视自己练功给家庭、单位带来的伤害。一是对家庭造成的影响,许多练功人让亲人伤透了心,使很多原本和和睦睦、充满欢声笑语的家庭冷若寒冰,甚至妻离子散,痴迷者转化后只有深刻反省,自我悔过才能化解家庭矛盾,才能让那分暖人的亲情重新回到练功人与亲人之间。二是对单位的影响,一名法轮功人员不转化,牵扯到单位的上上下下,有的练功人员为了上层次进京上访或外出“弘法”,单位都派几人甚至几十人查找,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有的练功人员思想顽固,相信“九评”反动宣传,四处散发反动宣传品,影响了单位荣誉,在重大活动、敏感日期都要派人监控,可以说一人练功,几人甚至几十人为其忙活。因此只有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认识到自己给单位带来的伤害,才能珍惜今后的工作生活。
3、检举揭发幕后组织策划者
法轮功练习者是否能够检举揭发幕后组织策划者,是否能够交出作案工具、交待资料来源,是否乐意参与反邪教及未转化人员的工作是衡量是否彻底转化的试金石。法轮功信徒潜意识中有一个固定思维模式,他们认为转化就是对“大法”的背叛,揭批就是谤佛,检举他人就是出卖灵魂,这些都是天大的罪过,尤其是检举揭发自己的亲朋好友,他们认为是最不齿的事,对法轮功练习者来说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在转化中这是最难突破,又必须突破的思想防线。要让他们彻底转化,还必须提高三方面的认识:一是站在巩固党的领导、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法轮功邪教组织已成为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实施和平演变的政治工具,不揭发他们,他们就会继续危害国家、危害社会。二是站在关心爱护同事、亲人的角度,认识到如果不揭发他们,他们就会继续被邪教组织利用,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受到法律制裁,甚至为了追求圆满,造成家破人亡的惨剧。三是从个人角度考虑,不揭发意味着没有和邪教组织断绝关系,没有挖掉邪教对自己进行思想控制的根源,为邪教组织再次对自己实施思想控制留下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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