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名称
全文
作者/公司
信息
下载
选择线路:
镜像一[电信]
镜像二[网通]
|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特别报道
|
各地活动
|
通知公告
|
来稿选登
|
学术交流
|
反邪教论坛
|
在线视频
|
报刊文摘
|
宗教与邪教
|
|
图片资料
|
相关图书
|
警示教育
|
政策法规
|
春风化雨
|
科学普及
|
历史档案
|
邪教面面观
|
心理健康与精神控制
|
友情链接
|
中国反邪教协会2007年的年会在杭州召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反邪教工作
“法轮功”媒体举办“全球性系列大赛”是骗术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正文
当前教育转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及原因分析
中国反邪教协会2007年年会论文选
作者:龚 健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7-12-18 0:16:32
【字号
大
中
小
】
【
我要打印
】
【
关闭窗口
】
5、确有极个别的职业“法轮功”分子。虽从表面看他们也练功,但其对“法轮功”并不痴迷,但他们又往往是“法轮功”地下违法犯罪活动的骨干分子,甚至是组织者,只是他们把修炼“法轮功”作为了一种借口,他们组织和参与非法活动是为了向其他“法轮功”人员显示自己的存在价值,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们中有的因历史原因,本就对党和政府心存不满;有的完全是抓住现在“法轮功”人员的一些特点,为了聚敛钱财而从事反宣品、资料制作或技术支持,其日常生活开销、包括大量高档消费品全赖“法轮功”人员集资。这部分人员可说已不属转化的范围,应予法律严惩。
(二)客观原因
运用心理学原理分析,我们发现在当前进班的学员中,普遍存在“不转化也能回去”的侥幸心理和“坚持下去一定能圆满”的赌徒心理。这两种心理的出现,充分印证了当前教育转化工作和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形势的密切关系,当“法轮功”组织伺机兴风作浪,教育转化场所内“法轮功”人员的心理状况就会波起波伏。这些学员的心理动向以及教育转化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客观表现,就会反映出当前与“法轮功”邪教斗争的态势。
1、随着斗争的不断深入,“法轮功”邪教组织也在不断调整策略,加强对其信徒的精神控制。一方面他们在境外不断制造事端,并通过一些所谓“某某领导人被起诉”、“‘法轮功’受到某某组织、领导人支持”、“退党3000万”等虚假信息为自己打气。另一方面仍沿用其惯用手段来对学员进行诱惑,用“不合格者要淘汰”等话语来恐吓,使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更加死硬,在面对转化时表现得更加顽固,更加恐惧转化。特别是李洪志最近鼓吹的“中共人事大变动”和“全世界抵制奥运会”活动,在进一步暗示和鼓动其信徒加大非法活动的同时又给出信号,使其弟子们相信在十七大之后和北京奥运会开幕之日即是“法轮功”平反之日、圆满之时,唆使“法轮功”痴迷者在面对教育转化时坚持对抗。
2、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长期对我教育转化工作方法进行研究,转化与反转化斗争激烈。从最早的《窒息邪恶》、《建议》等经文开始,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多次在明慧网上公开我教育转化工作的方式方法,散布所谓“自焚伪案”、“苏家屯事件”和“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存在十八般酷刑”等谣言,煽动“法轮功”人员对党和政府的对抗情绪,对监狱劳教场所和法教班进行干扰和渗透,暗中向“法轮功”人员传授反转化手段,资助、拉拢、收买已转化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仅就调整好学员情绪,建立起比较正常的帮教关系或者是对他们的身体、精神状况进行鉴别都要花去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又如假转化的问题,同样是因为李洪志说过“要理性的、智慧的证实法”和“每个学员都还有机会”,“只要郑重声明”、“加倍弥补”就能跟上“正法”进程,要“智慧的正念闯出”等,他们同样是在按照李洪志教唆的办法在做。
3、未转化人员后遗症及反复人员的负面效应开始集中显现。首先,这部分人对我教育转化过程及方法已相对熟悉,已具备了一定的抗转化经验和“免疫力”,当他们再次接受教育转化时难度就更大。其次,这些人员未转化出班或出班后反复,又是助长进班学员侥幸心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未转化出班人员和出班后反复人员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他们在回到当地或反复后又迅速与当地“法轮功”组织联络,在更加猖獗地从事违法活动的同时,互相交流、研究抗拒转化的经验体会,互相打气。更有甚者,那些未转化出班的学员被当地“法轮功”人员视作“正念闯出”的英雄被纷纷效仿,极大地助长了进班学员的抗转化心理。如去年一名未转化出班学员陆某回家后,其丈夫为她“接风洗尘”,俨然以“英雄”自居,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又如一名学员陶某出班后即声明其在法教班并未转化,从而使一些学员跟风效仿,心存侥幸地死撑。
本新闻共
3
页,当前在第
2
页
1
2
3
【热点新闻】
版权所有copy©2007-2008 中国反邪教协会 邮政编码:100029 邮政信箱:北京9860信箱
联系电话:86(010)82031530 传真:86(010)820315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北京尊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网站投稿邮箱:cnfxjxh@yahoo.com.cn 京ICP备08010162号
本网法律顾问:
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