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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邪教协会2007年的年会在杭州召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反邪教工作   “法轮功”媒体举办“全球性系列大赛”是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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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的邪恶本质

作者:王广兵 刘凤菊 谢明珠 孟凡佩     来源:     日期:2007-11-5 14:59:1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科学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超过日本,位居美国、德国之后,排在了世界第三位。但面对如此巨大的社会物质财富,在给人民创造了丰裕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人精神领域的空虚问题,部分人的科学观念淡薄,对传统文化、宗教知识了解的少,对邪教缺乏辨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给邪教留下了可乘之机,有极少数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邪恶目的,通过宣扬荒诞不经的歪理邪说,妖言惑众,从思想上精神上控制其信徒,便形成了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邪教组织。邪教“法轮功”正是利用这个大空隙传播开来的。
    一、邪教的表现形式及本质特征:
    邪教虽然种类繁多,但是他们几乎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
    1、“造神”---即首先树立一个神奇的活教主,称其如何修炼,如何得道,如何超人。李洪志就自称得了宇宙大法,比佛祖、老子、孔子、耶稣这些先哲们都高,只要炼他的法轮大法,就能“圆满”离开地球,超度到宇宙的更高层次。
     2、“立说”---即盗用传统宗教的名词术语,编造一套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以诱人受骗上当。例如李洪志就盗用佛教和道教的名词术语,加上几个现代科学名词,东拼西凑编造了《转法轮》,成为他们所谓的“经书”。
    3、“结社”---即将上当受骗人们秘密组织起来,以恫吓、利诱种种手段,大搞秘密结社。在邪教建立的这个“秘密王国”里,组织严密,行动诡秘,采取神权加教权的统治,对头目及所属群体的绝对效忠、神秘而严密的内部纪律、对教友作思想的管制和操纵、强制的服务及传教活动等。例如法轮功对批判他们的人采取静坐围攻的方法,扰乱社会治安,同时,他们的行动对任何外人不得透露,对李洪志绝对忠诚等。
    4、“敛财”---即他们骗人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钱财。邪教的头子虽然玩弄的骗术不同,但他们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敛财。邪教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来满足教主的旨意”,宣扬“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越多。有的以欺骗、恐吓等方式,向成员销售分文不值的“圣水”、“圣物”,吹嘘能够“治百病”、“保平安”、“上层次”,从中获取巨额利润。
    二、邪教的危害
    邪教作为一股社会邪恶势力,就决定了他们必然从事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行为,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恐怖之源。邪教的危害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危害社会
     1、反对政府,仇视社会。邪教往往煽动成员发泄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甚至声称要“先夺民心,后夺民权”。有的利用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贫富差别等社会问题,离间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破坏社会稳定;有的借天灾人祸散步谣言,煽动群众对抗政府。这些都赤裸裸地表现了邪教反政府、反社会的本质。
    2、破坏家庭。 邪教组织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得越多,将来就可进天国”。许多成员因此离家出走,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痛苦。
     3、破坏生产。邪教的歪理邪说.欺骗和误导了很多群众,致使一些邪教成员变卖家产用于吃喝,坐等“世界末日”。
    4、毒害青少年。
    邪教宣扬“学生信了主,不学也自通”,共产党的教育没有用”,致使一些中小学生辍学,去参加邪教的聚会。
    5、危害农村基层政权。
    一些邪教在乡村设立组织、任命骨干,妄图取代农村基层政权。他们有目的地拉拢党、团员和基层干部,侵蚀基层党政组织。有的邪教甚至插手村级选举,鼓动群众将选票拨给他们“中意”的候选人。
  (二)、损害教徒身心健康、甚至摧残生命。
   1、损害教徒身心健康。邪教的共同点都是用异端邪说残害教徒的身心健康,人们一旦误入邪教,后患无穷。
   2、奸淫妇女。有的邪教组织的头子们口口声声行善积德,可实际上他们却流氓成性.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多数都借着“神“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3、残害生命。
    当邪教的歪理一旦不能自圆其说,或者不能达到教徒们升天等许诺的目的其罪行即将败露时,往往为了掩盖罪行,采取以绑架、伤害等手段威胁其成员不得背叛组织、否则就给予断手脚、割耳朵、坐地牢、毒死等报复手段残害教徒生命的方法,制造人间悲剧。他们鼓吹集体自焚、集体服毒自杀的方式,不惜以教徒的生命作为牺牲品和赌注,诱导信徒制造集体自杀,策划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前几年“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所谓“圆满”的蛊惑下,连续制造自焚事件,残害生命,扰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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