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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情况 探索新办法 努力实现监狱教育转化工作的新突破
作者:北京反邪教协会理事 王为福 来源: 日期:2007-11-5 13: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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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从“法轮功”罪犯入监、转化、巩固、正常改造、出监等不同阶段的教育转化方法,有效地保证了罪犯转化质量。截止目前,刑满释放的“法轮功”罪犯中无一名未转化而到期释放。
在组织机构上,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健全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专门工作机构,成立了反邪教工作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的教育转化工作。市局成立了教育转化领导小组,并坚持了每月一次的教育转化工作例会制度,例会已召开了30多次。领导小组会议和例会对教育转化工作给予方向上的指引、思路上的拓展和精神上的鼓励。
2004年以来,每年派教育转化骨干到全国示范班上讲课,介绍教育转化工作方法。教育转化“三包”责任制等管理、教育模式被全国监狱系统学习、借鉴。
为了保持对“法轮功”罪犯教育转化的良好态势,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坚持以积极预防为主,从“法轮功”罪犯入监之初到会见、帮教、刑满释放,每一个环节均严格执行搜身和物品清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有效地防止了不良信息传入监区。在日常管理上,坚持依法、严格、文明管理,通过干警的直接管理、罪犯的24小时包夹、完善对“法轮功”罪犯的摸排分析制度等措施,对“法轮功”罪犯实行多角度、全方位、全天候的包夹监控,安全防范工作已经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硬件设施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体系。
2000年2月,中央电视台制作的《李昌、姚洁访谈录》发至全国监狱、劳教系统,至今对转化痴迷人员仍在发挥作用;2004年9月21日,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接受联合国反任意拘禁委员会在无中方人员在场的访谈,受到了好评。
当前,“法轮功”罪犯教育转化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新收押罪犯刑期短期化的趋势。二是女性“法轮功”罪犯比例增大的趋势。三是“法轮功”罪犯逐年增多的趋势。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坚持“五个为主”和“五个结合”,即:以正面教育为主,正面教育、“反面教育”和对比教育相结合;以灌输教育为主,灌输教育、疏导教育和长善救失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个别教育、分类教育和集体教育相结合;以自我意识教育为主,情感教育、示范教育和自我意识教育相结合;以干警教育为主,干警教育、自我教育、相互教育相结合。
建设一支过硬的教育转化干警队伍是开展好“法轮功”罪犯教育转化的基础。应保证教育转化队伍的相对稳定,不使骨干流失。确实加强培训工作的力度,组织干警开展针对性强、层次高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一线干警的教育转化能力。建立健康疗养及心理调适制度,最大限度保证每名干警身心健康。
一是完善“法轮功”罪犯教育转化考核标准。对因“法轮功”问题被劳教、判刑解教、释放后又反复犯罪的“法轮功”罪犯、“涉九评”罪犯,增加新的转化标准。二是整全资源,组织编辑、录制一些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资料,对罪犯进行党史教育。三是健全教育转化经费保障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法轮功”罪犯进行多种形式的帮教,丰富帮教内容,实现大墙内外齐抓共管,要建立帮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帮教工作激励机制,使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和帮助监狱解决“法轮功”罪犯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使干警能够及时更新知识,了解当前反邪教斗争形势,使新参加此项工作的干警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法轮功邪教有了系统、全面地认识,也为教育转化工作提供了直接的武器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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