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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和谐与和谐社会

作者:刘援朝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7-7-10 10:51:56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写进《决定》。说明社会心理科学是我们党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构成,而促进人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就指出:“健康乃是一种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状态。”心理健康指的是:“没有心理疾病,保持心理健康,具有良好适应性的一种主体状态。”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社会竞争与生存淘汰的首要因素。

        目前,多方面的研究显示人们的心理压力、心理问题在增多;一些职业人群的职业倦怠程度在上升;各种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者在增加;各种问题行为和违法犯罪现象亦呈高居不下的态势。这种情况有着多方面的因素,并构成改革开放社会发展中不和谐的音符。

        人是社会的产物,人的心理必然体现社会和文化属性。无论是和谐的心理状态,还是不和谐的心理状态,归根结底都是主体对社会客观现实的反映。一般意义上,往往是良性刺激事件导致良性心理反应,而负性刺激事件导致负性心理反应。

        我们讲心理和谐绝不能够忽略现实矛盾和问题的存在,而是要用客观、理性的态度对待和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对前进中产生的问题只能用改革、发展的办法来解决。

       从现象看,生活中存在的种种不良社会心态是心理问题,而从社会体制、运行机制的层面看,正是由于体制、机制的缺陷和漏洞导致了不良社会心态的蔓延,进而又反过来放大了国家体制和机制的缺陷和漏洞,增加了改革进程中的困难。社会心理现象在这里不仅仅是“中介”和“桥梁”,而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指标。影响社会心理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这里只提及笔者认为比较重要的几点。

        首先,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比较迅速,在一个时期内公众对于迅速发生的社会转型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一代人在二十几年的时间里经受了数次价值观念的重新组合,旧的社会价值体系消亡了,新的体系却没有建立起来。社会生活、文化观念都呈现出多元倾向,与一元化比较多元肯定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进步。但这种多元化却并非和谐的多元化,而是多重对立的多元化。因此,形成了观念和信仰的“空白期”,实际上形成了主流价值观的缺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著名文学家、哲学家卡缪曾在哲学意义上揭示了这样一个现象:当一个人发现,没有任何美好崇高的目的可以填补他自身和他的命运之间的鸿沟,在这条鸿沟上没有架起任何一座通往天堂或人间乐土的桥梁的时候,反抗的精神便油然而生。卡缪给了我们重要的启示:社会和谐的微观基础不容忽视,个体内在心理和谐不容忽视。个体内在心理和谐不仅取决于物质生活的满足,还取决于对个体的理想信念构建的重视。人若没有理想、信仰,就没有了生存的意义。

        其次,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市场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使得大量土地被征用,媒体披露的资料显示,全国有些失地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安置。所以他们失地的同时也失业了。国有企业改制,通过拍卖、租赁等等各种渠道,在取得减员增效效果的同时,也有部分人员下岗。尽管国家给他们提供了再就业的条件,但因为再就业的技能要求,其中许多人的相对收入是在下降,或走向贫困。

再次,社会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发展命题,这固然对冲击单纯的经济分配平均主义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这也忽略了培育公平、公正的发展竞争机制。由于收入差距越拉越越大,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已形成联盟,基尼系数也就上去了。由于初始权力的授予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在权力合法性问题上总显得不那么理直气壮,因此权力滥用、寻租腐败等问题,就成为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最大障碍与挑战,“权贵资本主义”成为公众对改革开放方向和成果的质疑与反思的重要原因。由于权力的合法性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作为权力性规范的法的合法性,自然也成为被质疑的对象,由此而引发的立法腐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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