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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秘密教门发展史上,晚清是处于一个相对停滞时期,秘密教门大多数是从传统教门的分支中派生出来的,而且活动的规模和遍及的地区也大不如清中叶。晚清秘密教门比较重大的活动主要是咸丰、同治年间刘仪顺(原名郭建汶,复兴青莲教改名葛依元,创立灯花教时化名刘仪顺)领导的灯花教起事,八卦教在河南、山东的起事,其他活动如江南斋教在江西、金丹道和在理教在热河的起事等影响都比较小。造成晚清秘密教门发展相对停滞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固然是自清中叶以来,清政府加强了对秘密教门的打击,在法律制度上加强惩罚“邪教”的力度,屡兴“邪教案”,使一些大的秘密教门在晚清时几乎都化整为零,规模大大缩小,另一方面这和晚清社会变迁有着必然的联系。首先是晚清秘密会党的飞速发展削弱了秘密教门的群众基础。清代秘密会党兴起于清代中叶,其主要的社会根源有两个:一是人口的爆炸性增长,一是土地兼并严重。[5]P6到了晚清,由于外国势力的入侵所引起的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秘密会党得以飞速发展。许多破产农民和流民为了谋求生活自保纷纷加入秘密会党。而此时的秘密教门仍以“聚财敛钱”以维持生存,以“三期末劫”说图谋发展,这对许多下层民众来说显然缺乏吸引力,从而导致他们更多地流向秘密会党。其次,晚清乡村宗族权的强化制约了秘密教门的发展。由于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在中国封建社会,体制力量从未真正地深入到乡村,中国乡村的真正支配系统是“家族系统”。中国的社会体制从来都确认这一系统,并尽力把社会体制和家族系统结合起来。[6]P15晚清时,由于社会农村经济的衰落和清政府的腐败,下层民众已很少或者根本无法从社会体制内获取资源,他们更多地依赖家族内部以维持生存,因而晚清时中国乡村的宗族权得到强化。乡村宗族权对秘密教门发展影响是双向的。乡村宗族权与秘密教门组织都是游离在社会体制外的隐形权力系统,两者能相互结合则会促进教门发展,否则会制约秘密教门的发展。如清代单县刘氏家族执掌的八卦教、滦州石佛口王氏家族执掌的清茶门教(闻香教)等都由于凭籍宗族系统曾持久兴旺几代。但是,由于清代中叶政府对“邪教”打击力度的加强,到了晚清,许多大的传教家族已经衰落或灭绝,许多劫后余生教徒虽然力图复教,但由于处在宗族权力系统以外,步履维艰,已难于把秘密教门恢复发展到类似清中叶以前的水平。如晚清有影响的清莲教虽然组建新的中枢,但仅仅不过两年,派往各省的教徒便纷纷落网,“十依五致”中除极少数漏网外都被捕杀,其他教门,除了郜氏家族的八卦教的离卦教外,都遇到传教困难,很快被当局侦破的情况,这都与晚清时期乡村宗族权力系统的加强和对秘密教门的排斥有密切的联系。第三,近代社会变迁所引发下层民众社会心理的变化对秘密教门的负面影响。秘密教门作为下层民众的社会组织,其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下层民众从教心理。下层民众加入秘密教门的主要心理因素有两个,一个对死亡的恐惧和对来世的关注,另一个是对现实的不满,通过入教以转换自己的社会角色的投机心理。秘密教门宣扬的“三劫末世”论和“无生老母、真空家乡”以及各种利益的承诺无疑对他们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但步入晚清社会以后,社会的动荡、外来洋教的冲击、科学知识的传播、以及整个社会风气逐渐开化等迎合了民众求新、求异的心理,秘密教门传统的教义逐渐丧失其敬畏感和吸引力,民众对其信仰程度已远非昔日可比。以外来洋教冲击为例,自1840年以后,在列强的坚船利炮下,与商品一起涌进中国的外国传教士,日积月累,在中国城乡建立了的许许多多的教堂并拥有数量可观教民。这部分下层民众信奉洋教主要是因为洋教除了满足他们求异的心理外,而且加入所带来的实际“好处”远比秘密教门的虚幻承诺更具吸引力。正如郑观应所言,“凡进教者或为财利所诱不克自持,或以狂病未瘳失其本性,或奸民倚为声势,或犯罪求为系援。” [7]P121-122这此所谓的“乡愚”和“作奸犯科”者是传统秘密教门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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