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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邪教”与清朝政府

作者:赫治清     来源:《清史论从》     日期:2008-6-30 0:13:5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邪经、捣毁经堂作为打击邪教的重要对策。他针对破获牵连数省的鸡足山大乘教案指出,大乘邪教,蛊惑人心,皆由伊等著有邪书,转相传播,以致愚民被诱。今邪教之案已经完结,川、黔、滇三省所有邪书已经汇缴,其审讯逆犯供词内邪说稿底,亦著检出销毁。至江南、江西、湖北、湖南等省邪教书籍图记,一应牵涉邪说者,俱著该督抚于结案之后,查明销毁,毋使留存,以滋后患。”[127]凌畴还指出,邪教煽惑多人,延蔓数省,皆借经堂为藏纳之所,此番严拿党羽务绝根株,所有斋堂祠庙,若仍留故迹,恐将来不法之徒复借此招引惑众。军机大臣承旨传谕办理邪教的各省督抚,将现在查出的经堂,酌量要冲还是边僻之所,或者拨作堆铺,分给兵丁,或者改置社仓、义学,令地方官经常检查,不使余烬复炽。[128]雍正年间,浙江巡抚李卫曾在杭州积极查办罗教,并访闻杭州北新关外建有三十余座庵堂。李卫虽查毁了经、像,却没有将庵堂房屋尽行拆毁,仍让罗教水手回空时作为暂栖之所。结果,罗教故智复萌,各庵内仍藏罗经、罗像。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浙江巡抚觉罗永德在奏请查禁罗教时,拟沿用李卫老办法毁其经像,革除庵名,改为公所,仍许水手回空时栖止。乾隆帝认为,对罗教庵堂非彻底毁禁不能尽绝根株。如果将庵堂改为公所,数年之后查禁稍疏,此辈势必又将公所变为庵堂,总非正本清原之道。根据乾隆关于所有庵堂概行拆毁,毋得仍前留存,复贻后患”[129]的谕旨,清政府推出了彻底铲除庵堂的举措。当年,在浙江、江苏共捣毁了43座庵堂。从此之后,罗教水手不得不被迫转移到运河糟船上活动。

    嘉、道以来,清政府继续把查禁搜缴邪经、捣毁邪教经堂窝点作为打击邪教对策之一,并加大了相应力度。

    ()加强宣传教育,揭露邪教骗局。化导愚民

    清朝统治者深知,邪教中人,绝大多数原本良民,他们是被惑上当的。如果地方官平日化导有力,民间父母师长又随时训逋,使其颛蒙服教畏刑,不致于为邪教所惑。针对这种情况,清政府也把强化宣传教育,揭露邪教骗局,化导愚民崇正去邪,作为防止邪教蔓延的对策之一。各省督抚等封疆大吏,既亲自频发禁止邪教告示,又饬令府州县各级地方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奉宪宣禁缘由明白晓谕军民人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将皇帝有关圣训和《大清律》中律禁条例广为刊刷、遍布城乡各地。江西按察使凌畴在《设牌劝缴罗经详》中提到,过去,地方官对上级查禁邪教指示,不过奉行故套,照式誉录,揭之通衢,并未使家知户晓。他要求地方官将禁止邪教律例逐一摘出,并将奉宪查禁缘由刊刷简明告示,贴于高脚木牌,每里给牌一面,令保甲肩牌沿门传谕,务使穷乡僻壤及有棚民处所一体传知[130]朝廷要求,督抚等告示,既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形,又要叙次简明,通行晓谕,使乡曲小民,群知三纲五常外,别无所谓教,天理王法之外,他无可求福。从正则吉,从邪则凶[131]为了导化愚民,嘉道时期,各地政府还遵照朝廷谕令,大量刊印了《圣谕广训》,向基层广为散发。各府州县学官按例宣讲《圣谕广训·黜异端以崇正学》一条,编撰四言韵文,颁发各省,启发愚氓。道光朝又传令各省总督、巡抚会同学政,转饬地方官及各学教官,在书院、家塾中教授生徒时,均令以《御纂性理精义》、《圣谕广训》为课读讲习之要,  “使之家喻户晓,礼义廉耻,油然自生,斯邪教不禁而自化,经正民兴,庶收实效[132]道光年间,一些地方官还亲自撰写一些政治宣传小册子,广为散发,开展揭露批判邪教的宣传攻势。其中,最有名的当数道光问黄育鞭的《破邪详辩》和宗王化用文艺形式写成的《邪教阴报录》。黄育木便于嘉庆九年中举,以知县分发直隶,历任宛平、三河、武清、宝坻、广平、邢台、巨鹿县知县和深州、沧州知州。他将明末以来流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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