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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邪教”与清朝政府

作者:赫治清     来源:《清史论从》     日期:2008-6-30 0:13:5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非深入其教者,断不能窥测底里。甚至官府访察愈严,它们更加秘密。大吏莫可施为,即州县有司,亦无从探其脉络[115]为此,清政府决定派遣得力干员打人邪教内部,充当间谍卧底,搜集情报,作为镇压邪教的重要对策。雍正年间,山东巡抚陈世倌辗转托人,馈以财物,收买一名间谍,假意投教,打入空子教即孔子教内部。此人便将该教教首、骨干姓名、住址等情况了解一清二楚。陈世倌在获得准确情报后,立即派遣差役前去查办,迅速将教首李万禄等擒拿,一举破获了空子教案。[116]

    乾隆十一年,云贵总督兼管贵州巡抚事的张广泗,破获鸡足山大乘教案,也如法炮制。张保太创立的云南鸡足山大乘教,在雍正、乾隆年间,已经蔓延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甚至远播湖广和江南各省。乾隆初年,张广泗对大乘教已有所风闻,但尚未得其要领,未敢贸然下手。正当他决定密遣弁员确探底里间,意外获得密禀,有人愿充间谍,到邪教中卧底。此人叫吕瑛,原任江都通判,因参革罪配,期限已满,在省城候咨。吕瑛颇有心计,访悉逆犯受渊源,并教内渠魁张保太、刘奇姓名,及设立称号名目,种种不轨之迹。张广泗见禀欣喜若狂。乾隆十年末,吕瑛受张指划,伪投入教,并很快受到贵州大乘教主魏王氏的信任。不久,魏王氏将一封密信交吕瑛,派他前往四川亲见自称张保太转世的四川教主刘奇。吕瑛借此又很快弄清了云、贵、川大乘教的组织系统及其正在策划的反清政治图谋。张广泗掌握确实情报后,于乾隆十一年(1746)四月十五日,趁当天为大乘教做火官会期,一举将魏王氏等一网打尽。随后,乘胜追击,分别将四川、云南省从各犯全部缉拿归案。张广泗采取设间卧底对策,终将牵连数省的鸡足山大乘教大案破获。[117]

    ()严惩首恶,宽大胁从,自首免罪,立功给奖

    清政府打击邪教的重点,是惑众敛钱和聚众谋反,后者更是重中之重。乾隆十三年福建斋教暴动,清政府便开了以谋逆罪严惩邪教的先例。以后不久,清政府增修《大清律例》时,增加了比照谋反大逆、谋叛罪惩治倡立邪教,传徒惑众滋事相关条款。此后,凡是利用邪教蛊惑人心,聚众反清者,不分首从,一律处以凌迟、斩、绞极刑,并传首犯事地方,枭首示众。清朝统治者从维护自身统治出发,严惩反逆及其他妖言惑众敛钱的首恶,是很自然的。问题是邪教是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中许多人是被惑上当或被裹胁的。对于他们不可能全都抓起来统统杀掉、充军三千里。否则,既不利于分化瓦解邪教,孤立打击极少数首恶,又不利于社会的安定。为此,清政府在从重惩办邪教首恶同时,也曾实行宽大胁从、自首免罪、立功给奖的政策。清最高统治者多次下旨,惩治首犯,散其党羽附从不必深究胁从罔治其吃斋男妇,并未与谋者,准其首明,予以自新。他们还强调,查禁邪教要在宽严得中,轻重合宜。如邪教党羽有纠合匪类,图谋不轨,自当严行惩究,毋令漏网。若不过乡曲小民,持素奉佛念经礼忏,所在有之未可概绳之以法[118]嘉庆五年(1800),清仁宗鉴于乾隆末年各地官吏借查拿邪教为名,四处搜求,任听胥吏多方勒索,不论习教不习教,只论给钱不给钱,以致含恨之人与习教者表里勾结酿成豫、楚、川、陕、甘五省白莲教大起义的教训,提出区别对待持斋诵经、安分守法而未与逆谋的一般白莲教徒和谋逆匪党,凡是现习白莲教者,安静守法即是良民,地方官无庸查拿;若聚众煽惑,即非素习白莲教之人,必当按律惩治[119]嘉庆皇帝这个政策,实际上可以概括为不问教不教,只问匪不匪。它的出台,主要基于特殊形势下的策略考虑,清统治者企图借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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