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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邪教-简述

作者:钟凡文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8-6-29 0:21:04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邪教作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性质政权,基于不同的价值判断、道德标准,各有不同的邪教观。邪教概念的内涵也不尽相同。 “邪教”一词,既不是外来的,也不是当代中国新创的,而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固有词汇。“邪教”一词,最初只是一个对象并不固定的指称,明清时期才逐渐演变成反映某种社会现象本质特征、内涵相对固定的政治概念。据笔者考察,“邪教”一词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到1380余年以前。唐武德四年(621年)六月二十一日。太史令傅奕从维护封建统治立场出发,向唐高祖李渊上了一份“废省佛僧表”,内称:“胡佛邪教,退还天竺。凡是沙门,放归桑梓。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勿度小秃长揖国家。”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中国历史文献中有关“邪教”一词的最早记录。在此之前,无论官方或民间,只有“左道”、“妖道”、“邪门外道”之说。
    南北朝隋唐,是佛教、道教发展的重要时期。一方面,佛、道互相学习、借鉴,并把传统儒家礼教的一些观念融入各自的教义,以致开始出现“三教合一”的趋势;另一方面,佛教、道教为了争夺本教的传统阵地和思想文化控制权,又展开斗争。在唐代及唐末五代的佛、道争斗中,双方往往把对方指称为“邪教”。《敦煌变文集》收录的《维摩诘经讲经文》就有“无施邪教命”的说法。
    唐初最高统治者并没有采纳傅奕废除佛教的倡议,也没有把佛教视为邪教。相反,在整个唐代,封建国家在坚持把儒家礼教作为封建统治的主要思想工具同时,始终把道教(而且还有意抬高道教的地位)、佛教作为教化的重要辅助手段而加以保护、利用。尽管唐武宗曾一度“灭佛”,但主要着眼于经济、社会问题,对寺院僧尼泛滥,浮华侈糜,耗蠹天下钱财加以限制,并未将佛教视为“邪教”予以取缔。唐朝政府关注和打击的则是那些打着佛教旗号的“左道惑众” “邪教”。唐宋时期,始终存在作为佛教异端教派的弥勒教,并先后出现了摩尼教、金刚禅、二会子、白云宗、白莲宗等异端教派,宋人统称为“吃菜事魔”。宋朝政府因为它们借佛、道之名,以“左道惑众”,“夜聚晓散”,“男女混杂”,甚至聚众谋反,因而严加禁止取缔。宋朝政令、律令将其称为“妖教”,不称“邪教”。惟独南宋天台宗僧志磐在批判吴郡延禅院僧茅子元创立的白莲宗时,将其视为“邪教”。他指责茅子元“自称白莲导师,坐受众拜,谨葱乳、不杀、不饮酒,号白莲菜。受其邪教者谓之传道,与之通淫者谓之佛法。”
    宋代,儒、释、道三家进一步融合。佛教、道教都成为官方认可的合法宗教,二者间的争斗也趋于缓和,不再把对方指称为“邪教”。它们面对逐渐兴起的各种异端教派,更注意维护自身的正统地位和正宗教理的纯洁性。志磐把佛教异端教派白莲宗说成“邪教”,正是从这种立场出发的。他的《佛祖统纪》上述文字,便成为把佛教异端教派视为“邪教”的最早记录。
元初,白莲宗一度受到官府的礼遇和保护。由于在下层社会流传的白莲会被人利用进行反元活动,因而元朝政府认定白莲会乃“左道乱正之术”加以禁断。元末,转向下层民众中秘密活动的白莲会,逐渐和弥勒教及其香会等融合成白莲教,在民间广泛传播,并发动了席卷全国的红巾军反元大起义。
    白莲教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民间秘密宗教。它不仅在元末发挥过重要历史作用,成为农民大起义的工具,而且,对明清时期秘密教门的大量兴起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以红巾军起家的朱元璋深知白莲教的个中奥秘。他在建立大明帝国之后,即下诏严禁“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以及巫觋扶鸾祷圣、书符咒水诸术”。《大明律》中还专门设置了“禁止师巫邪术”条款:“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相、烧香聚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但是,明代前期,无论封建国家的政令,还是《大明律》,仍然没有用“邪教”一词来统称白莲教、明尊教(明教)、弥勒教等秘密结社组织及一切“左道乱正之术”。明中叶以后,随着各种名目的秘密教门的蜂起及其对明朝封建统治秩序构成的威胁,朝臣上奏便纷纷用“邪教”来泛指罗教、黄天教、弘阳教、闻香教等秘密教门。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南京礼部曾就烧毁罗教即无为教五部六册经卷公开贴出告示,把无为教等称为“邪教”,内称:“南京礼部为毁邪教以正风俗事。照得无为教惑世诬民,原系《大明律》所禁,屡经部科奏准严杜”。有人说,“邪教”一词正式刊载在官方文书始于清代”。显然,这个说法与历史实际有出入。事实上,“邪教”一词早在明万历(1573一1620年)年间的官方文书中已经使用。自此之后,“邪教”就成为明代朝野指称罗教(无为教)、黄天教、闻香教(大乘教)、弘阳教(混元教)、大成教、圆顿教、龙华会等秘密教门这一特定内涵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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