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二法门”在佛教中本指去执离相、达到物我一如为一切修行的究竟法门,所谓“归元无二路”,但不妨“方便有多门”。李洪志竟一再曲解其意,将不二法门解释为修炼必须专一,修炼法轮功的人不可以再看其它的书,修学其它的法门。真是肤浅之至,荒谬之至。其弟子因此将变得孤陋寡闻,对其谬说失去判断能力,只能一味盲从;而且对于那些不适合修法轮功的李洪志的弟子们,将失去许多“方便之门”而走入死胡同。
6、罗汉在佛法中是指那些修行已获得生死解脱、不会退堕受轮回之苦的人,至于大菩萨、佛更不用说。他们在涅槃之前,男是男,女是女(也有女身不能证得罗汉果之说),但涅槃之后,则与大菩萨、佛一样,已无所谓男女之相,一般多示现为大丈夫相。其中菩萨为方便度众生,也常示现为女相。这已是佛法中的基本常识。而李洪志却煞有介事地说,罗汉一般都现男相,菩萨都现女相,成了佛则男的为男佛,女的为女佛。并说罗汉、菩萨、佛弄不好也会掉下来。李洪志就是这样与流传二千五百多年的传统佛教大唱反调,乱立新说。到底是谁在淆乱佛法、破坏佛教不是很清楚吗!
此外诸如法身、法轮、法无定法、五辛等佛教专用术语都被李洪志篡改得面目皆非,充分暴露出了他的无知,他的别有用心。其中法轮、法身的概念,后文将重点讨论,其它名相限于篇幅就不一一例举、剖析了。不过仅从以上三节的分析来看,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与佛教或佛法的关系,应该说比较清楚了。佛在《楞严经》中说:“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玄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可见,释迦佛对李洪志之流早已有所表记了有趣的是,李洪志对此也有所表述:“释迦牟尼佛讲:末法时期有许多魔转生成人,出家到庙里乱法。特别是台湾有许多有名的和尚、居士实际上是魔,自称教主,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魔。他们来之前把一生都安排好了来转世,按照他来破坏的那个东西在走人生之路。”
他的这段话实在应该给他自己安上。自法轮功问世以来,不少念佛多年的居士不再念佛了,刚刚开始学佛的人不再研读佛经,把家中的佛像、经书法宝一件不剩地清理出户,以表自己学法轮功之虔诚!很快,李洪志的巨幅像片取代了佛像,李洪志的声音取代了“南无阿弥陀佛”六字洪名……。更有甚者,法轮功弟子还四处游说,拉拢善信,劝人放弃学佛,改学法轮功。李洪志自己也不无得意地预料,一些和尚会还俗学他的法轮功,至于那些好学气功之类的居士更不用说了。以此看来,恰恰是李洪志自己成了坏佛灭法之魔头了。
在当今商品经济社会,假冒伪劣充斥,人人痛恨,个个喊打。而在气功界、佛教界也出现了许多假冒伪劣,李洪志的法轮功即是一个典型。一旦人们识破了,也会人人喊打的。
三、法轮功与民间宗教
前二章已说明法轮功既非气功,又非佛法,那它是什么呢?我认为它是一种颇具民间宗教性质及浓厚意识形态内容的新型的现代迷信和附佛外道。
法轮功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超人间的多层次的无数的神、佛,属于多神信仰。它有着自己的教义信条和芜杂的神学理论;虽然尚处在初创阶段,即已有了自己的组织--法轮功研究会以及专兼职教务人员(辅导站站长等);有着类似宗教的尚待完善的戒规和修炼要求,显然它已有了一个宗教的刍形。由于它处于国家承认并给予保护的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之外,从民间酝酿形成,特别是在当今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它以气功的面目出现,谈的却几乎全是宗教问题;它极力贬低佛教等宗教,又极力回避宗教形式和名份,以欺骗或蒙蔽政府和善良的人民群众,所以我说它应属于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