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通览《转法轮》,不难看出,李洪志所谈的所关心的几乎都是宗教性的问题,是很少谈及“低层次的”气功的。对于法轮功这样的伪气功,原国防科工委主任张震寰将军生前曾对一位居士说:“所有气功,它的极致都不出佛法。全国有很多伪气功、假气功,多打着佛教的旗号,行骗欺诈,为名为利。在佛教中说一定要背因果报应,在国家更不容许这种迷信存在。”张将军的话可谓切中时弊,反映了广大有识之士的心声。
二、法轮功与佛教
李洪志说:“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气功界的功法、门派虽多,但人们多以佛家的理论和修证境界为极致,李洪志对此十分清楚,因此他是不会放弃“佛家”或“佛法”这面神圣的大旗的。但他又不愿为佛教所范围,不愿背上宗教的名份,于是他又说:“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他强行把佛法与佛教分离开来,并狂妄地宣称他传授的“佛法”--法轮大法超过佛,超过道。因此我们要认识法轮功,还必须探讨一下它与佛家或佛教的关系。
(一)法轮功在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不属佛家
李洪志及其听众都生活在一个大的现实的文化背景中,因此不可能离开佛教这个巨大的历史的社会的存在去奢谈什么佛家、佛法。尽管李洪志很想这样做,却不可能也没能做到。因此这里的佛家应指佛教最基本的学说和主张。而通过对李洪志主要著述的研究发现,法轮大法实在是各种宗教、民间传说、旁门左道的大杂烩,不属佛家。主要表现在:
1、佛家的基本理论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八正道等,是千经同说、万论均宣的主要学说,为全世界佛教徒不论何种宗派所共同遵奉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易之理。然而在李洪志的《转法轮》中对此却无只字提及。可知他是在挂羊头卖狗肉,蒙骗那些有心学佛却对佛法缺乏了解的人。
2、从本体论和世界观来看,李洪志认为:“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宇宙中任何物质,包括弥漫在整个宇宙当中的所有物质都是灵体,都是有思想的,都是宇宙法在不同层次中的存在形态。”严格说这不是佛法,而是北方萨满教观点的翻版。佛家认为,一切有为之法(包括物质)唯心所现,是无常的、变幻的。虽然佛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但不是说所有物质都是灵体、都有思想。李洪志的说法既违反佛法,也违背科学,不符合现实。他说的“宇宙法”内容如何?世界何以如此千姿百态?李洪志没有说也不可能说清楚。他不过是在故作神秘以掩饰自己的无知罢了。
3、从生命观来看,李洪志说:“人的真正生命的产生,是在宇宙空间产生的。因此这宇宙中有许许多多制造生命的各种物质,这些物质在相互运动下可以产生生命,也就是说,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的。”这段话简直是废话,现在稍有常识的人都能这么说。问题是生命到底是怎么样产生的?李洪志解释说,上帝造人用的泥不是一般的泥,而是另一个空间的特殊物质,可见他是赞同上帝造人说的。关于生死问题,李洪志说:“我们修炼界讲,人的元神是不灭的。”但“这个人要是没有德,就形神俱灭。他的元神就销毁了。他百年之后就死了,啥也没有了。”他认为,整个人类都是从高层次掉下来的生命体,“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可是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心,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他宣扬的是佛教极力反对的生命神造说以及常见、断见。佛教认为没有常恒不变的我或所谓元神存在,从不认为人死后什么都没有了或形神俱灭,这只不过是顺世论者、无神论者的观点。佛教认为众生是按照自己所造的“业”遵循因果律而流转(轮回)于六道(天、人、阿修罗、畜牲、饿鬼、地狱)之中。李洪志不谈轮回却大谈毁灭,把佛教的劫难说、末法说与基督教的世界末日说结合起来,大有末日审判的味道。他说:“现在就是末法时期。所以现在这个社会的发展是吓人的,你看各种假的、恶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