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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
——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6-8 23:31:4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本文原刊于中国佛教协会《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此后经本人修改、补充,连载于中国佛教协会会刊《法音》1998年第3至第4期上。“按语”为《法音》刊发时所加。)

【按语】中国的民间迷信具有漫长的历史,它一般依附于当时的主流文化。秦汉时期,民间迷信主要依附于谶纬和神仙方术。隋唐以后,中国传统文化逐渐形成以儒释道为核心的格局,因而此后的民间迷信,也大多以儒释道三教为依托。从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随着西方文化的渗透,民间迷信又往往标榜五教融合(儒释道耶伊),甚至披上了科学的外衣。可是如果我们深入探究民间迷信的内涵,却不难发现它所借用的仅仅是主流文化的躯壳,而其精神实质却往往背道而驰,有的还带有社会危害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人们的不安定感和忧患意识日渐增强,信仰的需求日益强烈。与此同时,打着各种旗号、具有会道门和国外新兴宗教特征的民间迷信又迅速崛起,广为蔓延,甚至用国际互连网等现代科技手段作为传播媒介。其中李洪志的“法轮功”或“法轮修炼大法”颇具典型。

在佛教中,一般把佛法称为内道,把佛法外的其它思想信仰称为外道,而把仅以佛教为幌子、窃用佛教名义的外道,称为“附佛外道”或“附法外道”。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又是“附佛外道”的典型。

我们之所以反对“法轮功”这类的“附佛外道”,一方面是因为它在盗用佛教名义、利用佛教的同时,又歪曲、诬蔑佛教,使人们误以为它就是佛教,恶紫夺朱,从而阻碍人们去认识真正的佛法,断送法身慧命而不自知,唐丧了用宝贵的人身修行进道的大好机会,更不能得佛法善利、解脱胜果;一方面是这类民间迷信往往以妄语相蛊惑,使人们受到现实的危害。

我们应该注意这样一个事实,李洪志的书中处处表现出对佛法理解的粗浅鄙陋,以至于稍有佛学知识的人随处可以指出常识性的错误,而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甚至一些高级知识分子或号称学佛多年的居士也迷陷其中?在批判“法轮功”的同时,佛教界也应对目前的弘法工作深切反省。只有佛教界自身建设加强了,信众素质提高了,像“法轮功”这样的附佛外道才不会有市场,才能有更多的人得到佛法的利益。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思想获得空前的解放,出现了研究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和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热潮。与此同时,社会上兴起了两种群众性的研究热,一是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寺观教堂兴起了群众性的宗教热;一是随着对特异功能现象的研究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围绕公园、礼堂等公共场所兴起了群众性的气功热。由于宗教与气功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二者相互发明,互相促进,推动了传统文化的复兴,本是一件增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好事。但由于一些群众素质偏低,对宗教与气功知之甚少,迷信与盲从心理严重,往往被某些别有用心的所谓的宗教家和气功师所利用。他们为哗众取宠,聚钱敛财,或走向社会大谈气功,或出入寺观高谈宗教,形成了宗教气功化和气功宗教化两股暗流,给宗教界、气功界造成了混乱,也使许多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误入歧途。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992年以来,全国各地刮起了一股法轮功的旋风。李洪志《转法轮》等著述大量发行,其录音带、录像带到处播放,各地辅导站如雨后春笋。李洪志以气功之名行宗教之实,打着佛家旗号,干着反佛教勾当,把气功宗教化推向了高潮,给佛教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引起了教界同仁的极大关注。笔者从事佛学研究和佛教工作十几年,1994年始接触到法轮功,觉得它荒诞不经,未引起注意。何曾想它会发展得如此迅速,令人不胜感慨。最近我专门购买了一套法轮功书籍,进行了研究。下面结合气功、佛教等对法轮功略作剖析,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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