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名称
全文
作者/公司
信息
下载
选择线路:
镜像一[电信]
镜像二[网通]
|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特别报道
|
各地活动
|
通知公告
|
来稿选登
|
学术交流
|
反邪教论坛
|
在线视频
|
报刊文摘
|
宗教与邪教
|
|
图片资料
|
相关图书
|
警示教育
|
政策法规
|
春风化雨
|
科学普及
|
历史档案
|
邪教面面观
|
心理健康与精神控制
|
友情链接
|
中国反邪教协会关于警惕“法轮功”所谓“全球系列大赛”的公告(中英对照)
中国反邪教协会2007年的年会在杭州召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反邪教工作
“法轮功”媒体举办“全球性系列大赛”是骗术
您的位置:
首页
>>
邪教面面观
>>
中国邪教面面观
>> 正文
邪教组织“观音法门”6骨干在西安被判刑
作者: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日期:2003-6-26
【字号
大
中
小
】
【
我要打印
】
【
关闭窗口
】
中新陕西网4月13日消息:日前,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决邪教组织“观音法门”6名主干成员有期徒刑3至8年。这是陕西省首例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
刘世尧、张华东、程炜、马懿、华四红、葛麟均为邪教组织“观音法门”的信徒,从1997年起按照境外“观音法门”组织的指示,多次向全国21个城市散发宣传邪教的刊物1.6万册,获润8万元;又利用组织教功等手段,骗取各地信徒资金共计33万。经常组织“练功”、“打坐”、“共修”等非法聚会。还率领信徒前往泰国曼谷参加“青海无上师”(所谓的“在世活佛)的晋见和参拜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6人无视国家法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在“观音法门西安小中心”被国家公安机关取缔后,又恢复成立,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严厉打击邪教组织活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6人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刘世尧有期徒刑8年,张华东有期徒刑7年又6个月,程炜有期徒刑6年,马懿有期徒刑4年,华四红有期徒刑3年,葛麟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6人非法所得43.54万元,继续追缴,宣传品予以没收。
【热点新闻】
版权所有copy©2007-2008 中国反邪教协会 邮政编码:100029 邮政信箱:北京9860信箱
联系电话:86(010)82031530 传真:86(010)820315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北京尊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网站投稿邮箱:cnfxjxh@yahoo.com.cn 京ICP备08010162号
本网法律顾问:
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