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选择线路:镜像一[电信]   镜像二[网通]
  |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特别报道 | 各地活动 | 通知公告 | 来稿选登 | 学术交流 | 反邪教论坛 | 在线视频 | 报刊文摘 | 宗教与邪教 |
  | 图片资料 | 相关图书 | 警示教育 | 政策法规 | 春风化雨 | 科学普及 | 历史档案 | 邪教面面观 | 心理健康与精神控制    | 友情链接   |
中国反邪教协会关于警惕“法轮功”所谓“全球系列大赛”的公告(中英对照)   中国反邪教协会2007年的年会在杭州召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反邪教工作   “法轮功”媒体举办“全球性系列大赛”是骗术    
您的位置:首页 >> 邪教面面观 >> 中国邪教面面观 >> 正文

邪教组织“观音法门”6骨干在西安被判刑

作者: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日期:2003-6-26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中新陕西网4月13日消息:日前,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判决邪教组织“观音法门”6名主干成员有期徒刑3至8年。这是陕西省首例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  

  刘世尧、张华东、程炜、马懿、华四红、葛麟均为邪教组织“观音法门”的信徒,从1997年起按照境外“观音法门”组织的指示,多次向全国21个城市散发宣传邪教的刊物1.6万册,获润8万元;又利用组织教功等手段,骗取各地信徒资金共计33万。经常组织“练功”、“打坐”、“共修”等非法聚会。还率领信徒前往泰国曼谷参加“青海无上师”(所谓的“在世活佛)的晋见和参拜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6人无视国家法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在“观音法门西安小中心”被国家公安机关取缔后,又恢复成立,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严厉打击邪教组织活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6人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刘世尧有期徒刑8年,张华东有期徒刑7年又6个月,程炜有期徒刑6年,马懿有期徒刑4年,华四红有期徒刑3年,葛麟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6人非法所得43.54万元,继续追缴,宣传品予以没收。

【热点新闻】
版权所有copy©2007-2008 中国反邪教协会 邮政编码:100029 邮政信箱:北京9860信箱
联系电话:86(010)82031530 传真:86(010)820315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北京尊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网站投稿邮箱:cnfxjxh@yahoo.com.cn  京ICP备08010162号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