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选择线路:镜像一[电信]   镜像二[网通]
  |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特别报道 | 各地活动 | 通知公告 | 来稿选登 | 学术交流 | 反邪教论坛 | 在线视频 | 报刊文摘 | 宗教与邪教 |
  | 图片资料 | 相关图书 | 警示教育 | 政策法规 | 春风化雨 | 科学普及 | 历史档案 | 邪教面面观 | 心理健康与精神控制    | 友情链接   |
中国反邪教协会2007年的年会在杭州召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反邪教工作   “法轮功”媒体举办“全球性系列大赛”是骗术    
您的位置:首页 >> 反邪教论坛 >> 邪教本质 >> 正文

彻底揭露李洪志一伙对我国宗教政策的攻击
——批“法轮功”邪教《九评》之七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6-22 15:41:0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常乐文

 

李洪志一伙在其臭名昭著的《九评》中,采取歪曲事实、造谣生事的手法,恶毒攻击我国的宗教政策,胡说什么建国初期共产党对宗教进行了“暴虐镇压”,“仅在1957年之前,就有一万一千多名教徒被杀”,还极力为“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辩护。事实情况如何呢?下面我们就以基督教为例,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分析。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建国初期的宗教状况。众所周知,中国的宗教,除道教以外,都是从外国传入的,基督教亦是如此。基督教的传教运动与西方殖民主义扩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度成为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侵略的工具。有一些传教士,本身就是“帝国主义分子”,他们的工作是直接为本国侵略政策服务的,如英国的郭实猎、李提摩太,美国的裨治文、伯驾、卫三畏、丁韪良等,都参与策划和起草过掠夺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又如英国的宝复礼,在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时,就在联军中担任情报官员,为八国联军进攻天津提供过重要情报。从以上情况看,解放前的中国基督教是名副其实的“洋教”教会的组织,人事权操纵在洋人手里,经济靠洋人供给,它只是西方“母会”在东方的一个“子会”,  它与当时的中国民众是格格不入的,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是很不好的。

1949年,全国解放了,中国人民推翻了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基督教向何处去?这是摆在广大信徒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这就需要进行思想的整顿、思路的调整和道路的选择。新形势要求基督徒走一条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道路。在经过认真反思之后,1950年4月,当时中国教会的领袖吴耀宗先生毅然决然率代表团赴京晋见周恩来总理。周总理在百忙中三次接见他们,并进行了亲切交谈。总理明确指出:“要把民主反帝的决心坚持下去,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让宗教还它个宗教的本来面目。”又说:“宗教团体本身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要建立自治、自养、自传的教会”。根据周总理的启示,1950年,以吴耀宗先生为首的中国基督教领袖签名发起了“三自(自治、自养、自传)革新”运动。同年9月23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基督教的“三自”革新宣言——《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并编发了社论和“编者按”,对基督教的“三自”革新运动给予了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这是中国基督教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机,得到了全国各地基督徒的拥护,从发起到1954年9月基督教召开第一次全国会议短短的四年间,就有四十多万中国基督教在革新宣言上签了名,并于1954年8月成立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从此,各地教会都摆脱了帝国主义在人事、行政上的控制,在经济上也与外国差会割断了联系。在此基础上,全国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控诉运动”,揭露帝国主义利用基督教侵略中国的种种罪行,认清了帝国主义的真面目。在爱国爱教精神的鼓舞下,广大信教群众踊跃参加抗美援朝的捐献和慰问活动,参加拥军优属、购买公债、订立爱国公约等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将这些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当时的新闻媒体也重点报道了这一历史性变革盛况,中国基督教从此获得了新生。其他宗教,如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等,也都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了适应社会的各种改革,都相继成立了爱国宗教团体,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这就是建国初期中国宗教的基本状况,是有案可辑的历史事实,而李洪志之流却把信教群众自发的革新运动说成是对宗教的“暴虐镇压”,把信徒自觉自愿地在革新宣言上签名,说成是“户户盘查、人人登记”,这完全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至于“一万一千多名教徒被杀”,更是子虚乌有的凭空捏造。

纵观建国以来的历史事实,不难看出,我党和我国政府对宗教工作历来是非常重视的,对宗教信仰是十分尊重的。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国《刑法》第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热点新闻】
版权所有copy©2007-2008 中国反邪教协会 邮政编码:100029 邮政信箱:北京9860信箱
联系电话:86(010)82031530 传真:86(010)820315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北京尊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网站投稿邮箱:cnfxjxh@yahoo.com.cn  京ICP备08010162号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