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受益的真正原因是长期锻炼和心理暗示的结果。
从气功学来看,经过长时间的动功练习,气功的“调心、调息”等功效就会发挥作用,因而我们习练者就会感到身体舒服、病情缓解甚至消失,所以说所谓练功受“益”是受气功动作的“益”,是受自己天天坚持身体活动的“益”。
从心理学上看,良好、积极的心理暗示,能够激活荷尔蒙、增强人的免疫能力,李洪志许诺弟子“师傅能给消业”,这种练功健身的心理暗示,使得不少弟子因精神放松而感觉身体受益。
——李洪志的“消业”不仅不能治病,而且还会贻误医治良机,导致危险。
2001年1月,59岁的上海市退休工人,法轮功习练者胡广英,染上普通皮肤病,相信李洪志的“消业”,坚决不去就医,也拒绝使用任何药品,结果患处化脓感染,导致死亡。
自称“法轮功在强身健体方面具有神奇功效”的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患有胰腺癌,因坚信“练功”就能治病,拒绝吃药和去医院救治,2006年6月22日在美国休斯顿病死。
我本人曾相信李洪志能给练功人及其家人清理身体,不给患有眼病的儿子治病,差点给儿子造成终身的遗憾。
就连法轮功媒体明慧网也刊登因消业而有病不医治的事例。2006年8月4日明慧网登了一篇名为《从孩子遭迫害谈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的文章,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修炼法轮功的母亲面对自己发高烧的小孩,不是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而是用“发功”来帮助小孩退烧。致使20个月的小孩,从“后半夜开始抽搐至后一天的中午,已经抽了四次”。
为此,李洪志所说的:“我们修炼人一旦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p5);“师傅可以给你消业”(《转法轮》P115),纯属欺世谎言。
事实说明,李洪志不仅不能给修炼者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健康,而且还会使习练者因相信“消业”而拒医拒药,导致生命危险。这违背了我修炼法轮功的初衷,因而理智思考后,我选择了放弃。
三、痴迷法轮功的后果是可怕的
在修炼法轮功期间,我坚信最后圆满的美好结果,然而,一幕幕惨剧使我明白了修炼的可怕结果,经帮教人员的分析,我明白出现危险结果的原因:
——法轮功的修炼方式容易使修炼者产生幻觉,甚至自杀杀人。
因为科学已经证实:人们在诸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催眠下,能形成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这时被催眠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丧失,感觉、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
而李洪志通过“不二法门”的单一信息灌输,对修炼者进行单调地刺激,习练者严格按照李洪志的话去做,坚持每天的看看看、练练练,形成了相对单一的修炼方式,就是催眠师的修炼方式。在相对封闭的催眠式修炼方式中,习练者失去了对其他事情的兴趣,产生一种被催眠状态,进而有的出现幻听幻觉,甚至有的把李洪志的“消业”、“上层次”、“升天圆满”等理论付诸一行动,出现自杀杀人的后果。
——法轮功的指导理论,必然诱导习练者出现危险的修炼结果。
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的“向内找”,不断地放下人的“执著”理论的诱导下,逐渐地放弃了人的七情六欲,放弃了人间的一切,变成“执著”、痴迷的修炼者,把自己与整个社会剥离开来,对立起来,这样,修炼者按照单一的法轮功理论不断地去掉人的正常思维能力、辨别能力、判断能力,即接受法轮功催眠个体修炼,有的相信“消业”,有病拒绝医治导致死亡;有的相信“法身”保护,跳楼跳河铤而走险;有的相信“除魔、度人”而杀人,有的蔑视人间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说,有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诱导,修炼者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危险的——要么自杀杀人要么受法律的制裁。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痴迷法轮功的可怕后果。
1996年8月23日,湖南省嘉禾县法轮功习练者王学忠说其父王继荣是魔,用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当场将其父砍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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