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7月14日“凯风网”刊登的文章《法轮功使我欠下了良心债》中,我讲述了自己痴迷法轮功的心理历程以及本人为法轮功所做的“贡献”。这,引起了当地以及海外部分法轮功的质疑。作为一名曾为当地法轮功组织竭尽所能的痴迷者,作为一名被法轮功的主流媒体明慧网关注的“大法弟子”,竟然放弃法轮功,国外大法弟子在电话中这样问我:“是不是被中共逼迫?”身边的痴迷者竟然说我是一时糊涂,在此,我借“凯风网”的一席之地,郑重地向关心我的国内外大法弟子以及其他人士,宣布放弃法轮功是我理智的选择,下面是我放弃的理由:
一、法轮功的“真善忍”是虚假的
我曾为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而我步入法轮功,并且我为这一追求付出了代价——走上了触犯法律的道路。然而,当反思李洪志以及法轮功群体还有我个人的实际表现时,我才恍然大悟。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打着“真善忍”的幌子,其实际不真、不善、不忍。
李洪志曾为了神化自己把生日改为与佛祖释迦牟尼同日;
李洪志也曾为了吸引和控制弟子吹嘘:“我有无数的法身保护你,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你”(《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然而,那么多大法弟子死于非命,特别是法轮功骨干封莉莉、李国栋等也没得到李洪志的保护;
李洪志也标榜说:“凡修炼法轮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以修炼心性为本,绝对不干涉国家政治,更不得参与任何政治性活动。”(《法轮佛法大圆满法》)。然而,当有人或者团体组织对“法轮功”提出异议的时候,特别是中国政府依法取缔邪教法轮功时,李洪志却不再容忍。
如1998年5月24日,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节目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清假气功》的专题片,片中报道了一个博士生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瘫痪的事例。北京“法轮功”辅导总站就纠集1000余名“法轮功”练习者,自5月29日开始聚集北京电视台进行围攻。事后,李洪志说:“北京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方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坏大法,其实没有错……关键时我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挖根》)。
后来李洪志干脆砸碎了“不参与政治”、“不违反法律”的招牌,说什么:“如果‘政治’能够揭露迫害,‘政治’能够制止迫害,‘政治’能够帮助讲清真相,‘政治’能够救度众生,那这所谓的‘政治’有如此的好处,何乐而不为之呢?”(《再论政治》);“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法轮佛法美国讲法》);“顶者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走向圆满》)。
——大法弟子追随李洪志,违背“真善忍”,残害生命、抛弃家庭、对抗法律。
如:2001年1月23日,河南开封7名法轮功练习者——包括5名妇女,其中还有一名年仅12岁的女童,为了圆满,放下最后的执著——生命,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一名妇女当场死亡,她12岁的女儿刘思影于1个月后死于因严重烧伤引起的并发症。
2008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的4名法轮功人员以“驱魔”为名,将自称有“狐狸精”附体的功友肖某残忍的折磨致死。
“法轮功”分子周润君等人为宣传法轮大法,竟然不顾法律,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设施。
——曾经作为“大法弟子”的我,所作所为也违背了修炼的初衷。
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之下,我也曾为了资助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欺骗妻子、伤害孩子,甚至默认明慧网做假,如:[明慧网2005年3月4日]的“严正声明”,其实不是我本人所为;[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就临沂市大法弟子的修炼情况与同修切磋”情况也不属实,而我居然沉默。
由此看来,法轮功邪教组织自上而下,从个体到全部所吹嘘的“真善忍”是虚假的!所以我不再相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
二、李洪志的“消业”是害人的
在我修炼法轮功期间,自感练功身体受益了,不明白受益的真正原因,而盲目地崇拜李洪志,夸大法轮功的功效。当经过科学的分析后,我明白了:
——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作了科学完整的定义:人的健康,包括身体性、心理性、社会性和道德性。也就是说,人仅有完整的体魄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健康,还要有乐观豁达,积极向上健康的心理;要融入社会生活,遵守社会规范,在确保全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个人真正意义上的健康;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具有辨别真与伪、美与丑、荣与辱等是非观念。这是世界公认的健康标准。而“法轮功”修炼者,为了“圆满”,泯灭亲情、破坏家庭、违法道德与法律,把自己“进入天堂”的幸福建立在亲人的痛苦、家庭的分裂、社会的不稳定之上。这种思想不健康、行为不健康的人,不能称为一个完全健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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