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悟——
我真正完全认识到“法轮功”理论体系的问题,是在我学了佛法之后。如果不是后来学了佛教的东西,我觉得我不能完全从“法轮功”里面走出来。
最初是有人告诉我说有本佛教书很好,叫《大乘无量寿经》。在此之前,我曾听过陈星桥居士来做反邪教报告。陈说“法轮功”剽窃佛教的内容,当时其他一些文章也是这样说,但我心里并不服,就想有机会倒要自己找来看看,他们说的是否真的,“法轮功”到底向佛教剽窃了什么?于是就抓住机会借来了这本书。此后我知道了上海常德路上的佛教居士林,有佛教的书籍买,于是我陆续看了一些佛教的书。这一看,我彻底震住了,“法轮功”哪是什么佛法,它不仅剽窃了佛教的一些术语,而且大大歪曲佛教,真真切切是一个四不像的“大杂烩”。
从此以后,对李洪志所说的“法轮功”的理论在我心中真正被彻底颠覆了。比如佛教说的“众生平等”,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大到佛,小到一个小爬虫,生命的本质都是平等的,佛性都是平等的。而李洪志则说人本来是有区别的,这是因为产生生命的来源不一样,有差异。他还说宇宙是由高级生命掌控的,不受宇宙规律的制约,因此是最高最大的。
佛教说的是众生平等,宇宙的一切都是因果规律支配,如是因得如是果。释迦只说佛是觉悟者,佛只是将事物的本质揭示给你看,他无所不知,但并不是无所不能(不能超越因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佛教是“无神论”。当然这种“无神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有神、无神(除人和动物以外其他的生命状态)之说。以前总是在“有神、无神”上争论不休,其实造成了很多偏差。
我认为以前政府宣传无神论,忌讳讲神,结果造成了一种对“神”的神秘感,简单地否论一切神奇神怪,反而促成了许多迷信的流传。至于佛教,我认为可以分成几种形式:第一是宗教的佛教,那就是寺院、僧人等表达的佛教,不仅学习弘扬释迦佛的教导,且需亲身实践印证佛法;第二是学术性的佛教,那是对佛教知识的研究和哲学的探讨,比如大学和科学院的宗教系或宗教部门;第三是迷信的佛教,那是一般信徒的磕头烧香求财消灾等。当然还有就是一些打着佛教旗号的“歪门邪道”。如果社会上大家都了解了真正的佛教,就不会受“法轮功”的欺骗,正因为自己对佛教不懂,所以会被邪教迷惑。现在想来,许多重要问题,就是因为自己无知,所以会浮躁、盲从。
感慨——
反观自己是很困难的,人要真正认识自己是确实很难。我自己就是这样,原来以为自己对自己十分了解,实际上越是反省自己就会发现并不是这样。
每一个人对事物的判断来自于自己已有的知识和认识能力,但人的知识和认识能力永远是有限的。任何事物都有前因、后果,因果之缘是不能超越的,强行超越就会出现问题。人对自己的生命很无奈(当时我就是这样),由于这种无奈,而又没有足够的知识和力量让自己能够面对生命中的困难,结果就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李洪志法轮功。李说他自己有能力,能够为“法轮功”学员消业,能够解救大家。佛教却是讲每一个人都有佛性,佛与众生的差别只是觉与不觉。现在我知道了,每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如是因感如是果,要想有好的命运必须要自己去付出,丝毫也不可能由别人来为自己的生命负责,更不可能交给他人来掌控,而“法轮功”则是要我们将自己交给李洪志。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自己不是学了佛教,很可能后来会转回去,而且如是真的反复回去了,以我的性格,肯定会比别人更厉害。
我认为“法轮功”人员有几种类型,一种是基础群众,多是随大流的,没有太多的想法,只想强身健体,死亡时不要痛苦,甚至于可能不死;还有一种是对社会不满的,他们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政府对他们不公,他们是受了委屈的;此外还有一些有文化的青年,比如大学生,他们是想探索真理。从心理需求角度来看,物质生活条件满足了,更需要心理的追求,对生命、对死亡的探索,等等。对最后这一种人,我认为只有用佛法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因为李洪志讲的都是以佛的名义,如果简单地用现代科学来说服他们是没有用的。对于有文化的可以通过讲佛法,在小范围里讲一点佛法,用真正的佛教打破那个冒牌的 “佛法”。从我个人来讲,我的家庭教育背景,原来是不懂一点点佛法,但我现在自知,如果不是学了佛法,我是绝不可能真正走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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