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却是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安定团结、唯恐天下不乱的违法乱纪分子,他们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反动宣传,遥控指挥非法活动。李洪志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专门宣传“法轮功”的反动网站,以此为阵地,对中国政府进行造谣污蔑,各种谣言内容离奇荒唐。世界各国的邪教几乎都对其信徒进行精神控制。“人民圣殿教”914名教徒在教主煽动下,自愿服毒在圭亚那热带丛林中集体自杀;“大卫教派”的教徒与武装警察对峙51天后,有86人放火自焚于骆驼山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靠精神控制,在短短几年时间内,使1600余人命丧黄泉,至于因练习“法轮功”致病、致残、致疯者更不计其数。因为信奉“法轮功”,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被破坏,多少人间至爱亲情被泯灭,多少美好人生被毁灭,“法轮功”的累累罪行,真可谓罄竹难书!违法乱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败坏是不可低估的。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那些违法乱纪的“法轮功”耻辱者必须且必然受到法律的审判与严惩。
八、“法轮功”是骄奢淫逸的耻辱者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胡锦涛同志在他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中所作的这一重要论述,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对党的优良作风的高度概括。“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历史事实证明,必须坚持靠艰苦奋斗来立党、立国。我们党的事业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胜利,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光辉业绩,都是与艰难奋战,与艰苦创业,与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分不开的。我们应当以艰苦奋斗为荣,以艰苦奋斗为乐,以艰苦奋斗为骄傲和自豪!
他们期待的却是不劳而获,追求的是骄奢淫逸。把辛勤劳动的人讥为“不懂生活”,把节俭的人讥为“抠门”“守财奴”,对于广大劳动者也缺乏应有的敬重之心。由于没有正确的荣辱观念,因此他们制造精神鸦片、坑蒙拐骗、向外国出卖灵魂等,无所不为,是真正的骄奢淫逸的耻辱者。
总之“法轮功”是危害祖国的耻辱者,是背离人民的耻辱者,是反对科学的耻辱者,是好逸恶劳的耻辱者,是损人利己的耻辱者,是见利忘义的耻辱者,是违法乱纪的耻辱者,是骄奢淫逸的耻辱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已被广大群众所认识,李洪志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已被人们所看清,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放任邪教胡作非为。“法轮功”邪教的非法活动,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广大人民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