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队伍也应保持在25%左右的比例。按照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的辩证原理,理论教师经过几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实践,已经具备了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所以,教育转化工作必须发挥他们的知识优势、理论优势指导实践,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将教育转化工作逐步引向深入。这部分人既是理论深化的研究者,又是理论知识的传播者。所以理论研究人员在教育转化工作队伍中,保持在25%为宜。总之,只有将这支队伍科学合理配备,才能在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践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从而达到相得益彰,并将此项工作当学问真正去研究。
三是教育转化工作要有规范的回访制度。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不能只局限于在班、所或监狱转化就万事大吉,要研究如何使已转化者进入社会后,能够长期有效地抵御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干扰、侵蚀和反转化,这是教育转化工作最终和最根本的目的。关于经常回访和有效避免反复以及搞好接茬帮教的问题,劳教所和监狱都有各自的实施方法及措施,此文不再赘言。就教育转化基地和中心(学校)而言,对转化出班人员应该建立长期规范的回访制度,以有效地避免反复(此项工作以依靠出班人员所在单位的接茬帮教为前提)。
规范的回访制度应是:已转化学员出班一月内,要有专人通过电话每周一访,必要时专门负责者要亲自登门访问,及时解决问题;一月以后三月以内要坚持两周一访;半年以后一年以内要坚持一月一访;三年之内要坚持半年一访。另外,每年年底或春节期间要坚持全访,对个别有困难者还要以教育转化基地或中心(学校)的名誉进行专访。只有在依靠出班者单位搞好接茬帮教的前提下,教育转化基地或中心(学校)建立健全起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的回访制度,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发现问题及时联合所在单位共同解决,才能使教育转化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才能使转化出班者得到有效地巩固,才会有效避免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