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处“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方式和斗争策略不断变化,法轮功痴迷者的心态也由扭曲变为敌对,或是在班假转化、假揭批,以达到蒙混过关,出班后继续从事法轮功活动。所以说,随着斗争形势变化及策略调整,教育转化的标准必须随之变化,才能适应斗争的需要,才能掌握斗争的主动权。因此,教育转化工作除坚持原来标准的情况下,必须赋予新的内涵。
一是对转化者要牢固树立起法律意识。通过在班接受教育,要使已转化者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尊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性,违法者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政府已于1999年7月22日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作为社会公民再从事法轮功活动就是违法犯罪,就应该受到制裁。作为法轮功邪教组织,不但无视法律尊严,而且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变本加厉地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对社会进行捣乱破坏,对国家进行颠覆和攻击,其行为不仅是犯法犯罪,而且是罪大恶极。所以,与法轮功邪教划清界限就是遵纪守法做合法公民的基本条件。
二是对已转化者要牢固树立治病救人意识。通过在班进行全方位教育,要使已转化者理性地认识到:自己身陷法轮功泥潭之中,精神被李洪志控制,心灵不但被扭曲而且变为对党和国家的敌对,给家庭、亲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罄竹难书。党和政府教育转化了个人,就等于给自己治好了重病,使自己获得新生,否则,在法轮功邪路上继续下去就是死路一条。党的教育挽救政策就是治病救人,自己医治好法轮功的病变,也应该让自己的“功友”“同修”早日接受治疗,早日回归人间正道。只有树立起治病救人意识,他们才能积极主动地交待出同伙,以利于深挖幕后,扩大依法打击的战果。
三是已转化者要牢固树立起爱国报效意识。通过在班进行揭批教育,要使已转化者真正了解法轮功邪教投靠西方反华势力、联合境内外敌对势力,蛊惑境内外法轮功信徒大肆捣乱破坏,其政治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的领导、解体社会主义制度、颠覆国家政权。如果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展下去,将是“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给党和国家带来的灾难将无法估量。所以,要使已转化者从情感到理性都必须树立起爱国报效意识。法轮功邪教投西辱国,罪恶难诉,脱离法轮功邪教就是爱国的表现,参与揭批法轮功的罪行,打击法轮功的各种破坏活动就是爱国、报国。
三、对教育转化工作态度、措施、内容、过程要再认识
同法轮功邪教斗争几年来的情况看,不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对抗策略不断发生变化,而且法轮功痴迷者的表现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所以从现在入班接受教育人员的情况来看,一般表现为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对抗转化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二是普遍有明显的政治倾向性(反对中国共产党),三是反复人员、“二进宫”、“三进宫”的人员增多,四是心理素质及表现方式发生变异。由于以上原因,对待教育转化工作的具体性、现实性、针对性,要从转化工作的态度、措施、内容及过程等多方面再认识。
一是对待教育转化工作的态度要再认识。几年来在教育转化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从事教育转化工作的政工干部、帮教老师及管理人员都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用真心、诚心、爱心、耐心去对待和感化接受教育的法轮功人员,并在工作实践中见到了一定成效,对教育转化工作起到了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当在班学员真正转化后,他们对从事教育转化工作的人员非常感激,也感受到了这是党和政府处“法”工作政策的具体体现。可是,法轮功邪教组织经过几年的变化,法轮功人员经过几年的变异,在他们进班之初,如果完全使用真心、诚心、爱心、耐心对待他们,就会产生不良效果。因为刚进班的法轮功人员都具有较强的敌对心理,你用真心、诚心、爱心、耐心对待他,他会认为你是别有用心。因而,学习班上所有工作、所有努力都是为了骗我们学员转化。所以,你们班上越对我好,我就要多提防你们。因此说,在法轮功人员进班之初无原则的实施真心、诚心、爱心、耐心只能助长他们的对抗性、戒备心,增加教育转化的难度。所以说,应该改变方式,采取一般态度泰然对待,让进班学员体会到进班就是来接受教育的,在班期间就是要服从和听从这里的领导、帮教老师、管理人员指挥,服从他们的领导。这样,才能使进班学员由主动对抗变被动服从和接受;教育转化工作才能由被动地稳定学员情绪变为主动按计划施教,才能掌握教育转化工作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