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有所怀疑自己“有执著”的前提下,我们再根据李洪志说的:“修的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转法轮》),对比分析他们为了自己的圆满,踏着亲人的痛苦,是自私的,不符合当“正觉”即当神佛的条件,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离“圆满”的差距,从而促使他们放弃对“圆满”的追求。
如对刘某某,让其单位领导、同事以及家人指出其修炼法轮功以来,给他们带来的伤痛,特别是让其多病的老母亲当众指责,刘某某因为执着于法轮功的圆满而从没时间关照老人的事实,让他明白“自己的修炼给他人带来的是痛苦”,打消其自我感觉良好、还有希望圆满的心理。
同时再根据他的现实分析,如果他不放弃修炼、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样家中小孩无人照顾、老人可能会因不堪心理的负荷而发生生命的危险,这种牺牲亲人幸福的行为是自私的行为,因而达不到“无私无我”的圆满境界。
再者,我们告诉他,如果他不放弃修炼,即使自己能修成功,并且修成了能在天国福报家人,那也是先自己后他人,这哪里符合“先他后我”的修炼呢?而这样下去,怎么能修成“修的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呢?
衡量之后,刘某某感到自己的“圆满”太渺茫了,于是放弃了自己对“圆满”的追求。
2、用李洪志圆满的时间来验证“圆满”的欺骗性
承认个人修炼不能圆满,并不等于否定法轮功的圆满,也就是说不等于否定法轮功。那么,要真正否定法轮功,就必须揭露法轮功圆满的欺骗性。而法轮功人员认清了“圆满’的欺骗性,才能真正从法轮功中走出来。
如针对刘某某相信“北京奥运开始时,自己就能圆满”,我们把“奥运成功举办的事实以及世界各国对中国奥运的评价”,客观真实地展现给了刘某某,他终于明白了奥运举办成功了,李洪志所说的“恶党邪灵”不仅“挺到了奥运举办之时”而且深受中国人民以及国际友人的爱戴与支持,用圆满的时间破解了其虚幻的成仙心理。
然后利用李洪志曾多次说“圆满”在即,而实际圆满无望,揭露李洪志圆满的欺骗性。如1996年8月28日,李洪志发表的《大曝光》经文,声称“目前一大批法轮功痴迷者圆满和将要圆满了”;2000年6月16日发表了《走向圆满》说“邪恶即将被除尽……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李洪志在《二零零八年纽约讲法》中说:“亿万年的安排,今天是最后的时刻……我们在修炼中已经走到从困难中走出来,走好最后的路”,李洪志的这些话隐含着:圆满的最后时刻到了!而时至今日也没有圆满的迹象,说明李洪志圆满的欺骗性。
3、用事实论证圆满的虚假
1998年海南省三亚市八个大法弟子外出弘法遇车祸,七死一伤,李洪志在给海南辅导站的慰问信中说“八个弟子圆满在不同的天国世界里了”,然而,其中之一的张一君却生还并决裂了李洪志与法轮功,看来圆满就是“决裂法轮功”。
2001年1月23日,7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追求圆满”的要求,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致残。他们为圆满放弃了宝贵的生命,而李洪志却连个大法弟子的名分都没给他们,还谈什么圆满?看来法轮功人员放弃生命也圆满不了。
陕西省延安民航站职工郭荣,原法轮功习练者,为了圆满“放下名利情”,而到头来还是没有圆满,正如他自己所说:“李洪志鼓吹的放下名利情,确实是害人的毒药,使我变得冷酷无情,还差一点儿使我变成了废物”!
这些事实说明了李洪志的“圆满”实际就是把人引入歧途甚至丢弃生命,让痴迷者在吸取他人的教训中,放弃对虚无缥缈的天国的追求,进而远离邪教。
此外,当痴迷者从虚幻的“圆满”回到现实时,他们一般会感到心理空白。因此,必须进行及时的填充教育,用正面的、积极的东西填充他们的心灵,重塑他们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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