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法轮功”捏造: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因“讲真相”被抓,关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被一警察当众强奸,事后魏星艳绝食抗议迫害,警察强制灌食插伤了她的气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讲话,并导致魏星艳生命垂危。随后“法轮功”在互联网上大肆炒作此事。在“法轮功”炮制的“九评”中,把所谓“魏星艳被强奸”作为证据诬蔑攻击中国政府。“法轮功”还以此向西方国家政要和国际组织发信或电子邮件,要求他们向中国施压。2008年11月14日,在google中输入“重庆大学”和“魏星艳”两个关键词,有相关信息2080条,其中绝大部分是“法轮功”组织制造传播的谣言。此案影响极其恶劣。
事实如何呢?笔者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和有关资料公布如下:
经调查,重庆大学并没有“法轮功”媒体所说的“高压直流输电与仿真技术专业”,根本就没有“魏星艳”其人,更没有“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看守所民警强奸事件”。这是一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法轮功”的指令,借他曾经在另一个省接触过的一名色情女郎之名,编造出来的一个谣言。
附有关资料:
附一 重庆大学严正声明
附二 关于对“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强奸”这一事的澄清公告
附三 重庆大学老同志群情激愤声讨“法轮功”罪行
附四 所谓“魏星艳被强奸”案造谣者陈庶民等被判刑
附一:重庆大学严正声明
自2003年6月2日开始至今,我校一直受到“法轮功”的严重恶意滋扰。一伙居心叵测的“法轮功”分子凭空杜撰了一个所谓我校电气学院的女研究生魏星艳,并编造了所谓魏星艳因练习“法轮功”而被逮捕,并且在拘留所被当众强奸的荒诞“事件”。
重庆大学在此严正声明:重庆大学从来没有名叫魏星艳的学生,从来没有发生过所谓女学生被强奸的事情。“法轮功”编造的所谓“事件”纯属对我国政府、我国公安部门和我校的恶意攻击和诽谤。“法轮功”编造的谣言出台后连续一段时间内,一些“法轮功”分子,包括一些自称是“外国人”的不断给我校教职员工打电话、发传真和电子邮件。我校许多教职员工不得不忙于应付这些恶意干扰,工作、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除直接给我校教职工打电话、发传真和电子邮件以外,“法轮功”分子还在互联网上大肆散布谣言,对我校恶意中伤。在境外对我校出访教职工进行滋扰。他们还在互联网上发布我校所有校领导、部分机关和学院党政领导的电话、传真号码,鼓动国内外“法轮功”分子打电话恶意滋扰。
警方现已查明,所谓“魏星艳事件”是重庆市化工设计研究院退休人员陈庶民、重庆市石桥铺一化工公司卢正奇等一伙“法轮功”分子恶意编造。他们利用重庆大学这样一个真实的环境,盗用一些教职工的真实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等资料,捏造了一个虚假的“女研究生”,编造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卢正奇开始编造“故事”时没有编造女研究生的姓名,当其他“法轮功”分子给卢打电话追问女研究生姓名时,卢正奇正在贵州省遵义市舞厅与一名叫魏星艳的坐台小姐在一起,于是就回答女研究生名叫魏星艳。就这样,“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事件”出台,并迅速被“法轮功”当作攻击我国政府、我国公安部门和我校的借口。重庆大学是一所有着74年办学历史的著名大学,是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74年来,我校以严谨、求实的学风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我校一贯爱护学生。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重庆大学的光荣传统。“法轮功”分子针对我校散布谣言,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声誉,严重损害了我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声誉,严重损害了重庆大学18万海内外校友的声誉!重庆大学师生员工和校友对“法轮功”这种恶意诽谤表示强烈愤慨。我们将对谣言炮制者提起诉讼,用法律捍卫学校的尊严。
重庆大学
2003年12月19日
附二:关于对“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强奸”这一事的澄清公告
我是一名重庆大学的学生,我对重庆大学的近年来的所做所为,并非十分满意,但我在这里仍然愿意以一个客观者的身份来澄清事实!请大家相信,我所说的是事实,我不会包庇重大,重大给予的东西不值得我撒谎来包庇!我也不会诬陷重大,那更是不明智之举!
我们来看一下那些大法弟子杜撰的“被强奸一案”有多荒谬!
1、高压输电如果有这个专业,只可能在A区,而重庆大学A区只有一个松林坡派出所,至于所说的“白鹤林看守所”,我在重庆呆了四年根本就没听说过!我也问过周围的同学,都说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