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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外敌对宗教组织对我国安全的影响

作者:闫文虎     来源:环球视野编辑部     日期:2008-7-1 0:11:5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3、煽动民族情绪,从思想上积极支持国内的民族分裂恐怖活动。国际极端宗教组织打着宗教旗号,利用各种机会在我国部分民族地区进行反对社会主义、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反动宣传,攻击党和政府的领导,攻击改革开放政策,蓄意制造分裂舆论,并勾结国内的分裂主义分子结成反动分裂组织,伺机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制造恐怖事件。罗马教皇多次会见达赖喇嘛,支持其分裂祖国活动。敌对伊斯兰教组织号召我国内部的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组织“信仰安拉独一,不能相信共产党”,鼓动反对所谓异教徒,挑起民族纷争,煽动开展“圣战”,以建立政教合一的国家。如1990年,在“世界回教统一者”组织会议上,国际上的泛回教主义的组织提出了“一定要帮助和支持中国新疆在90年代实现独立”的口号。有些国外敌对宗教组织还帮助“东突”分子制定“圣战法规”和“圣战战略”。特别是以土耳其为首的西亚敌对宗教势力,大力向我国新疆等地宣传“泛民族主义”、“泛伊斯兰主义”。1993年,西亚伊斯兰极端组织帮助我境内的伊斯兰宗教极端势力成立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真主党”,在其反动政治纲领中就明确提出:以宗教为掩护,在院校、厂矿企业进行宣传,扩大组织;筹集经费,购买武器弹药;开展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开展“游击战”,成立以《古兰经》为宪法的“伊斯兰共和国”等。1999年7月他们又在乌鲁木齐市成立跨国伊斯兰宗教极端组织“耶扎布特”,在和田、喀什、伊犁、阿克苏、巴州、吐鲁番、克拉玛依等地区设有分部,成员达2000余人。2000年4月,中亚地区宗教极端势力为境外“东突”势力走私了338箱各类武器弹药。正是因为国际敌对宗教组织的帮助,1996~2000年,仅新疆就发生暴力恐怖和武装暴乱270起。其中,武力对抗案50余起,爆炸案100多起,暗(凶)杀案70余起,投毒案30起,纵火案20起。
    4、与台湾的反动宗教组织相勾结,进行“台独”宣传。台湾宗教势力已渗透到台湾社会各个阶层,信徒总数已占台湾地区总人数的一半以上。政界、工商界、文化界、地方豪绅以及黑道的许多头面人物与宗教组织有着密切的联系。不仅如此,台湾有些宗教组织还通过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外国宗教团体建立密切联系,把宗教扩展到海外,构成了海外关系网。在这种情况下,国外敌对宗教组织加紧联合台湾反动宗教组织。尤其是梵蒂冈教皇,把台湾的天主教会看作是对抗大陆教会的主要武器。西方敌对势力也操纵和利用世界反动宗教力量干涉反对我对台的军事斗争。另外,国际反动宗教组织和西方反华势力也促使我国境内外的“东突独”、“藏独”、“蒙独”等分裂分子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我国政府。
    5、捐资修建旨在分裂中国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为了达到对我国宗教进行渗透、控制、策反,进而对我国进行分裂的目的,国际敌对宗教组织和西方反华势力,勾结我国境内民族分裂势力与宗教极端势力以投资办企业、教育、医院和福利机构为掩护,秘密修建非法教堂,进行渗透活动。尤其在新疆地区,这种情况相当严重。民族分裂分子利用这些宗教场所进行反动宣传和讲经习武,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鼓吹“圣战”。沙特等国宗教组织先后提供了300多万美元资助新疆穆斯林修建清真寺3000座。20世纪90年代初,新疆有清真寺1.4万座,现已猛增到2.4万座,与全世界伊斯兰国家相比是最多的。这些教堂许多是由国外敌对宗教组织提供资金修建的。在我东北地区,1992年以来,韩国基督教组织以医疗和教育为借口,向吉林省的宗教活动捐赠了6000万元人民币,培植传教骨干和代理人百余名。韩国基督教向延边地区提供了4000多万元人民币修建了9座大型教堂。延边个别教会因此已成为韩国基督教会的“附属机构”。韩国基督教组织还在延边地区建立企业十余处,企业规定不信教的不能进厂,工人工资的10%作为“奉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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