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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和谐:基督宗教的社会责任
作者:国家宗教局副局长 王作安 来源:中国宗教网 日期:2008-5-10 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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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与不信教者和好。中国国情的一大特点是人口众多,而且其中大多数人不信仰宗教。中国社会集中了世界上最大的不信教者群体,这是非常独特的。因此,基督宗教尽管也存在同其他宗教如何相处的问题,但最重要的课题是要学会如何同不信教的人和好相处。过去曾出现过不信教者歧视基督徒的情况,现在情况有了很大改观,越来越宽容了,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基督徒对此应当备加珍惜,当你要求别人尊重你时,你就要更加尊重别人。随着基督徒人数的增加和宗教活动的频繁,必然会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影响,这就需要教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各方面的感受,用善言善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防止行为不当造成纠纷和冲突。
二是帮助化解社会矛盾。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动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类社会矛盾增多,有的还比较尖锐,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包括宗教界一起努力来化解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这些年城市建设中拆迁教会房产引发的纠纷有上升的趋势,由于利益驱动损害教会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基督徒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运用法律维护权益,不要采取过激的方式,加剧社会紧张。基督宗教主张的美德,如厚道温和、容忍良善、宽恕得罪、安慰忧苦等,不仅可以起到缓解焦虑、慰藉心灵的作用,甚至还可以起到振奋精神、重树信心的作用。亚洲爆发金融风暴时,香港教会要求人们保持信心、共渡难关,就产生了积极影响。听说韩国的“献金运动”也是由教会发起的,国际社会都为之动容。相信中国内地教会在这方面会有更出色的表现,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开展社会服务。基督宗教秉持“非以役人,乃役于人”的精神,向来就具有服务社会、关爱人群的优良传统,这些年内地教会办了一些公益慈善事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后要更加重视教会的这项使命,发挥优势,尽心尽力,雪中送炭,扶贫济困,帮助政府和社会减轻压力,体现基督宗教大爱的精神。
四是作光作盐。基督宗教与社会的和谐,一方面基督宗教团体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鼓励基督徒在工作岗位上和日常生活中,对社会尽责任,对他人献爱心,荣神益人,活出信仰,做模范公民,正如耶稣所说的:“你们的光也应当在人前照耀。”
第四、要促进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之间的和谐
基督宗教作为一个外来宗教,有一个在中国安家落户、落地生根的问题,也就是要适应中国社会,融会中国文化,走中国化道路。与同样是外来的佛教、伊斯兰教相比较,基督宗教在与中国文化的结合上相对滞后一些,需要更加努力。在当今中西文化交汇激荡的情况下,基督宗教在中国的文化角色更容易受到关注。中国教会领袖这些年发起开展的神学思想建设,就是希望能够摆脱这种尴尬处境,构建能兼容中国文化、具有中国气质的神学思想,从深层推动基督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建设和谐社会要有和谐文化的支持,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可以说,和谐文化应当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既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又要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基督宗教是一个倡导博爱的宗教,有着丰富的和谐思想资源。耶稣教导基督徒要与神和好、与人和好,所以基督宗教所传的福音被称作“和好的道理”。与神和好不仅表现为信仰虔诚,还要通过与人和好得以生动体现,正如使徒保罗所讲的,“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基督宗教宣扬和谐精神,中国文化崇尚和谐理念,两者完全可以交相辉映,融会贯通,丰富和完善和谐文化。
弘扬基督宗教的和谐精神,要结合中国文化,根据社会进步的要求,贯穿到神学思想建设中去。一方面,推进神学思想建设要体现和谐精神,允许不同神学观点存在,争取更多的人认同和参与神学思想建设,共同做好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神学阐释;另一方面,神学思想本身也要体现和谐特色,建立和谐的神学思想,从而为打造和谐的基督宗教提供神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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