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选择线路:镜像一[电信]   镜像二[网通]
  |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特别报道 | 各地活动 | 通知公告 | 来稿选登 | 学术交流 | 反邪教论坛 | 在线视频 | 报刊文摘 | 宗教与邪教 |
  | 图片资料 | 相关图书 | 警示教育 | 政策法规 | 春风化雨 | 科学普及 | 历史档案 | 邪教面面观 | 心理健康与精神控制    | 友情链接   |
中国反邪教协会关于警惕“法轮功”所谓“全球系列大赛”的公告(中英对照)   中国反邪教协会2007年的年会在杭州召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反邪教工作   “法轮功”媒体举办“全球性系列大赛”是骗术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中国反邪教协会聘请通讯员有关规定的通知

作者:中国反邪教协会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8-9-17 15:16:06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为了加强反邪教宣传工作,中国反邪教协会特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邪教协会、部分重点城市和大企业的反邪教协会聘请部分通讯员。现将中国反邪教协会聘请通讯员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通讯员工作;熟悉本单位(地区、部门)的情况,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联系广泛,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及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等。

    二、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1、及时向《中国反邪教通讯》和《中国反邪教网站》提供新闻线索和稿件,宣传报道本单位(地区、部门)工作的动态信息、做法经验、先进事迹、工作成绩等,内容真实准确。原则上,每位通讯员每月至少向《中国反邪教通讯》或《中国反邪教网站》提供一篇稿件,每年不应少于10篇;

     2、除自己撰写稿件外,通讯员还应积极联系和组织本单位(地区、部门)的热心作者写稿,并主动向编辑部推荐;

     3、通讯员要主动协助编辑部做好到本单位(地区、部门)采访组稿的接待安排工作;

     4、通讯员应经常了解、收集并反馈读者对编辑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帮助编辑部不断改进办刊工作和网站建设;

     5、完成中国反邪教协会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等。

     三、其他

    1、通讯员一经确认,由中国反邪教协会颁发聘书,每月赠送《中国反邪教通讯》当月刊物一本;

    2、凡通讯员来稿优先选用,稿酬从优;适当时机对通讯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根据来稿和刊稿等情况,评选表奖优秀通讯员;

    3、中国反邪教协会通讯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宣传纪律,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制度,防止失、泄密情况发生;

    4、通讯员工作发生变动,应主动与编辑部联系并由所在协会提出新的通讯员人选;

    5、通讯员未能履行职责视为自动解聘。

                                                                                    特此通知。

【热点新闻】
版权所有copy©2007-2008 中国反邪教协会 邮政编码:100029 邮政信箱:北京9860信箱
联系电话:86(010)82031530 传真:86(010)820315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北京尊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网站投稿邮箱:cnfxjxh@yahoo.com.cn  京ICP备08010162号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