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特别报道 | 各地活动 | 无邪教创建 | 通知公告 | 来稿选登 | 学术交流 | 在线视频 | 报刊文摘 | 心理健康与精神控制 |
| 图片资料 | 警示教育 | 法律法规 | 社会关爱 | 反邪教论坛 | 宗教与邪教 | 科学普及 | 历史档案 | 邪教面面观 | 相关图书 | 反邪教社区  |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关爱 >> 理论探讨 >> 正文

积极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 努力拓宽教育转化工作的新途径

------组织转化典型参与转化工作引起的启示
作者:吴 勇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1-11-3 1:34:39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近年来,白下区积极探索和拓宽新形势下教育转化工作的新途径,组织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参与帮教工作。随着目前教育转化进入攻坚阶段,白下区根据以往积累的工作经验,大胆组织部分有一定思想工作能力,转化较为彻底的转化典型参与到学习班的帮教活动之中,对于我们整体教育转化工作帮教力量和帮教方式互为补充,起到了较好的促进效果。今年以来全区共教育转化8人,其中有教育转化典型参与帮教的有4人,占已转化人数的50%。近期我们有针对性的安排转化典型,对于正在学习班接受帮教的刘某进行帮教,针对刘某痴迷法轮功的家庭生活症结,主要从家庭伦理道德方面进行梳理和开导,刘某对此感到深受启发,打开了自己的思路,认识到了自己被法轮功精神控制,对于所谓去掉“名、利、情”等歪理邪说盲目信从所带来的危害,从而开始正视自己的问题,也非常感谢大家对她的关心和帮助。这次帮教工作成功的事例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一是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原有的教育转化工作思路和方式。过去我们一些帮教思路往往侧重自己教育者的身份,“教育与被教育”关系的习惯思维已自觉和不自觉已成为常态,位置的不同,决定了教育方式的不同,收到的实际效果也不尽相同,教育转化学习班的初衷是要营造平等信任、尊重关爱的和谐互动的沟通交流关系。在开展施教过程中,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德育人的前提下,还应努力探索建立新的帮教工作模式。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参与帮教工作,有其特有的长处和优势作用。感情容易接近,对立状态较少(当然也有例外),思维方式知根知底,接受度高等等,通过他(她)们的介入,可以更加丰富我们的教育转化手段,降低转化风险,提高工作成效,有时还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进一步巩固了部分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人的认识规律具有反复性教育转化工作也不能指望一蹴而就,一定角度上讲教育转化工作的效果具有短期效应,原有的认识思维方式有时需要不断的“清洗”才能逐步淡化直至彻底转变。目前一些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客观地说都具有反复的可能,而他(她)们在被转化的过程中,被帮教人员的人格魅力或其它原因所感化,在某些具体问题上被警醒,促使他(她)们改变了原有的思想和思维方式而实现转化。但是我们应该清楚他(她)们原有的思维结构并没有彻底改变,多年来被强制灌输的法轮功理念,也决不可能被一下子清除,还会产生反复,这是很正常的,符合人的认识规律。另一方面大多数法轮功人员转化后,也认为自己已经彻底转化,急于回报社会,急于帮助他人,在我们有组织的引导他(她)们参与帮教工作中,他(她)们会因得到社会的承认而满足,因他人给予的重视和尊重而满足,因帮教成功而具有成就感。同时在帮教的活动时,在不断解决思想认识的过程中,对他(她)们自己也是不断净化心灵的过程,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形成良性循环。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化回归平台的功能。转化的目的是使法轮功练习者能够具有正常人的思维,尽快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近年来,各地相继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回归平台,虽然名称各有不同,做法大同小异,但是目的都是一致。因此,充分发挥那些我们历经艰辛转化的法轮功练习者的作用,让他(她)们融入教育转化工作之中,更加有利于他们改变固有思维,可以像滚雪球一样,使更多的人主动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还可以使我们变以往被动监管控制为主动引导服务,变“堵”为“疏”,由“防”变“信”,化消极不和谐因素为促进和谐的新生力量,使已转化人员成为政府反邪教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发挥回归平台作用的同时,也顺应了反邪教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的发展方向,何乐而不为。
版权所有copy©2007-2008 中国反邪教协会 邮政编码:100029 邮政信箱:北京9860信箱
联系电话:86(010)82031530 传真:86(010)820315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北京尊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网站投稿邮箱:cnfxjxh@163.com   
京ICP备0801016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4833号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