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的斗争,从实质上讲,既是一场争夺群众基础、争夺思想阵地的政治斗争,又是一场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严肃的政治斗争。邪教作为当今世界的一大公害、人类瘟疫和社会毒瘤,由于其具有“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的邪恶本质,它的孳生蔓延不仅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事业构成严重威胁,而且对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产生不可忽视的破坏性作用。因此,依法治理邪教刻不容缓。在斗争实践中始终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依法打击,一手抓教育转化,是夺取斗争主动权、最终夺取斗争全面胜利的基础性工作。本文侧重于教育转化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以求教于领导、专家和学者。
一、 党和政府关于教育转化工作的基本政策
从个人的观点看,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把握党和政府的政策:
(一)、要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一类是敌我矛盾。斗争矛头:一是有政治野心和政治图谋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核心成员。二是内外勾结、起组织策划作用且活动频繁的职业“法轮功”分子。三是中毒很深、极度痴迷、且屡教不改且有现实危害性的违法犯罪分子。上述三种人员约占“法轮功”邪教总人数的5%左右,人数虽然不多,但社会危害极大,是依法严厉打击的重点。
另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主要对象:一是以强身健体为目的而上当受骗的人员。二是错把“法轮功”当作一种宗教加以追求的痴迷者。三是一心想做“好人”,口口声声讲“真、善、忍”但稀里糊涂又被“法轮功”利用甚至参与非法活动的一般练习者。这三种人员占总人数的95%左右,他们既是邪教的痴迷者,又是邪教的受害者。所以这部分人是做教育转化工作的重点,要帮教他们逐步认清邪教的本质,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尽快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
(二)、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处理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应把握两点:一是“给出路”,二是“不歧视”。“给出路”是我们党对那些迷途知返的“法轮功”痴迷者、受害者进行帮教和挽救工作的延伸,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是教育转化政策的组成部分,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同时,对经教育确已转化的人员,要真正做到“三个不歧视”,即社会不歧视、单位不歧视、家庭不歧视。只有做到了不歧视,才能有效解决“拉一把”与“推一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削弱邪教组织的群众基础。
(三)、把教育转化工作作为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常抓不懈
所谓治本,就是“从思想上救人”,从思想源头上肃清邪恶教流毒,使之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法轮功”与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思想的问题。由于邪教本身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因此,教育转化和巩固成果的工作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建立健全教育转化的社会机制,通过广泛宣传揭批,在全社会形成邪教必反、强化教育、促进转化的共识与合力,让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并无处藏身。
二充分发挥民间反邪教协会做教育转化工作的优势和作用
反邪教协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界有志于反邪教斗争的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工作,为反邪教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当前反邪教斗争的形势和特点,借鉴国外一些民间反邪教协会的成功作法,必须突出教育转化,因为这项工作不仅是反邪教斗争的重中之重,而且是当务之急。当前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反邪教协会做教育转化工作的作用和优势
从作用和优势看,主要是三大块。其一,围绕教育转化工作主题,开展理论研究,用于指导实践。每年开展两到三次研讨活动,收集论文,编辑成册,既能够解决基层干部群众不会做帮教工作的现实问题,给从事帮教工作的同志一把“金钥匙”,又能够用于广泛开展反邪教国民教育,增强社会成员的自身免疫力。其二,广泛吸收社会成员投身于反邪教事业中来,扩大基本队伍,为反邪教斗争争取和积累专门力量。从个人会员而言,要重点吸收四方面人员:一是不同类型的专家学者型人才,包括宗教界人士在内;二是大量的实践工作者;三是受邪教侵害的家庭成员;四是已转化人员。其中,对社区、校园和城乡结合部以及边远地区、农村热心于反邪教的同志,要予以重点考虑。从而组建一个人员涉及面广、有工作层次、而且能够形成合力和优势互补的帮教网络。其三,成立全市帮教工作专家小组和若干个帮教志愿团队,在保持自身工作独立性的同时,可以纳入党委和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总体工作框架之内。这样,必将对全市教育转化工作起到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