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选择线路:镜像一[电信]   镜像二[网通]
  |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特别报道 | 各地活动 | 通知公告 | 来稿选登 | 学术交流 | 反邪教论坛 | 在线视频 | 报刊文摘 | 宗教与邪教 |
  | 图片资料 | 相关图书 | 警示教育 | 政策法规 | 春风化雨 | 科学普及 | 历史档案 | 邪教面面观 | 心理健康与精神控制    | 友情链接   |
中国反邪教协会2007年的年会在杭州召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反邪教工作   “法轮功”媒体举办“全球性系列大赛”是骗术    
您的位置:首页 >> 来稿选登 >> 正文

一位中学生眼里的“法轮功”

作者:宜 人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8-4-7 0:51:14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女儿是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学校里经常组织反邪教知识宣传教育,再加上我也是反邪教志愿者,有机会就给女儿讲一些邪教的本质、危害及如何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加强其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思想教育,提高她认知世界、认知科学、拒绝邪教、反对邪教的防范抵御能力。李洪志最能骗人,可他用来包装罪恶的“真、善、忍”外衣在女儿的慧眼面前已没有了市场。最近女儿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中学生演讲比赛,还获得了一等奖。尽管孩子还处于天真无邪的年代,但女儿对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认识已很清楚,邪教在孩子们心中已没有了市场,我感到非常欣慰。下面看看女儿及孩子们是如何揭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以下是演讲稿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猖狂至极,他们的一系列罪恶活动,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侵害了人民的生命健康,破坏了社会稳定。他们昧着良心骗取“法轮功”练习者的血汗钱,所拿的每一分钱都浸透着冤死者的鲜血和受害者的泪水,件件事例令人发指,发人深省。

    一、“法轮功”是反人类的。李洪志愚弄人们,宣扬“末世论”,他要求人生病不求医,说人的生老病死是因为欠了债要还,只有偿还了债之后,病才能好,一些人听信了李洪志的胡说,有病不治,导致小病变大病,大病不治而亡。他还误导“法轮功”练习者的意念,使许多练功者的心理扭曲,精神失常,有的自残,有的自杀,有的甚至杀人。就说我们社居的刘阿姨来说吧,她本是一位性格开朗的妇女,自打练上“法轮功”后,渐渐变得少言寡语,痴痴呆呆,常常精神恍惚,工作也不要了,饭也不做了,孩子也不管了。

    二、“法轮功”以传功、传法的名义聚敛钱财。李洪志及核心成员向练功者销售大量书籍、画像、音像制品、练功服、徽章、练功垫等系列产品。他们还非法出版图书二十多种,据统计,全国仅记录在册的“法轮功”练习者就有二百多万,如果每个练功者平均买五种就花去近百元人民币,光图书一项就得两亿多元。李洪志等人盘剥“法轮功”练习者的血汗钱,聚敛巨额财富,成了暴发户。

    三、“法轮功”是骗人功。(1)隐瞒真相,愚弄群众是李洪志最擅长的骗术,他标榜自己传法、“度人”不收钱财,实际到处敛财,还逃税,从弟子身上敛财购买高级住宅。(2)编造谎言,欺世盗名是李洪志不断扩大欺骗面的“法宝”。他告诉练功者:地球要爆炸,人类要毁灭,他是唯一的“救世主”。 (3)假托天命,故弄玄虚。李洪志以“超人”自居,对练功者实行“心控”,使练功者对他言听计从,成为精神上的奴隶,最后不明不白地被他利用。

    四、“法轮功”是反社会的。他们竭力发展全国性的组织机构,争夺群众,甚至打入党政机关,试图发展成为同我们党和政府相抗衡的政治势力。据老师给我们读的一份材料中统计,从1996年到1999年几年中,“法轮功”信徒对政府机关和新闻媒体的围攻达三百多次,他们这些非法行为暴露了反社会的本质。

    五、“法轮功”残害生命的。李洪志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散布灭绝人性、残害生命的歪理邪说,致使一些人走上不归路。例如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几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中,年仅十九岁的陈果,鲜花般娇艳、动人的容颜,转瞬间化为焦炭。十二岁的刘思影被火焰吞噬后躺在地上痛苦地喊“妈妈”。这一事件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法轮功”就是杀人功。“法轮功”及邪教组织反科学、反人类是基本表现,反社会、反政府是核心目的。

    他们用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向文明、向进步挑战,用科学术语来装扮自己的歪理邪说。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要崇尚科学,弘扬科学精神,追求科学真理,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认清一切邪教组织、伪科学、反科学和封建迷信的真实面目。在这里,我要大声疾呼:信仰科学吧!没有正确的信仰,就没有光明的前景!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热点新闻】
版权所有copy©2007-2008 中国反邪教协会 邮政编码:100029 邮政信箱:北京9860信箱
联系电话:86(010)82031530 传真:86(010)820315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北京尊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网站投稿邮箱:cnfxjxh@yahoo.com.cn  京ICP备08010162号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