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受特定的心理活动的影响和支配的。人的心理活动包括有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心理过程和个性。人的心理过程分为认识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这三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心理活动过程。人的心理过程具有共性的特征。个性又称人格,主要反映人心理活动的个性特征,它是指一个人的整个心理面貌,是一个人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总和,其中,性格是具有核心意义的个性心理特征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来看,“法轮功”痴迷者受到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的“洗脑”和“精神控制”之后,他们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均已完全有异于正常人,其中不少人身上都体现出这样或那样的心理和行为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错误扭曲的认识活动
人的认识过程是指人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性与联系的心理活动过程,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过程。正确的认识活动是保证人心理和行为正常发展的认知基础。
“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冥想、催眠、欺骗、恐吓、心理诱导和心理暗示等办法对其成员进行“洗脑”、“精神控制”和“心理改造”。李洪志在他订立的“法轮功传法传功规定”中明确要求“法轮功弟子习功传法,只能用李洪志师父讲或李洪志师父说……”,否则,“一律视为破坏法轮大法”,并要求习练者每天要反复背诵、体悟“法轮功”条文,不许成员接触除“法轮功”之外的任何外界信息,使他们自我封闭,与世隔绝,远离家庭和社会,崇拜主教,只相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非“师父”的话不听,非“师父”的书不看,非“师父”让做的事不做。他们“法不二门”,李洪志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师父”高于一切。这样久而久之使“法轮功”痴迷者的认识过程逐渐发生了变化,使他们整日生活在幻想和幻觉的世界里,导致他们认识扭曲,思维异常,丧失了独立思考和独立行为的能力,丧失了正常的判断、推理、思维和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和行为标准,看问题常常简单、偏激,将“法轮大法”作为唯一的信念、信仰和精神支柱。他们荒唐地认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是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真理,可以把他们带到“圆满成佛”的极乐世界,自己是“佛”,别人是“魔”,为了追求“圆满”,使自己成仙成佛,就要除去阻碍自己“圆满”的“魔”,甚至为此杀人放火、违法犯罪也在所不惜。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还宣扬所谓的“业力回报说”,认为“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而且“练功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即使得了病也不用打针吃药”,“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影响下,许多“法轮功”痴迷者有病不上医院治疗,不打针不吃药,单纯靠练功治病,延误了病情,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见,一个“法轮功”练习者的认识被扭曲得越厉害,他对“法轮功"的痴迷程度也越深。“法轮功”痴迷者错误扭曲的认识活动正是造成他们自残自焚、拒医拒药、残害他人生命等极端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反社会行为的思想根源和认知基础。
二、冷漠无情的情感世界
情绪情感是人类心理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一切正常人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在生活中都追求和珍惜属于自己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心理学研究的情绪情感过程是指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而产生的主观体验活动,它反映的是客观事物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积极的情绪情感能激励人的行为,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消极的情绪情感对人的行为和学习工作效率则具有干扰和破坏作用。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达到对习练者的“精神控制”,使他们对“法轮功”情有独钟,提出了“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的口号,要求练功者在修炼时要去掉执着心,去掉对“名、利、情”的追求。李洪志宣扬说:“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分,处处离不开这个情,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只有放下名利情,才能圆满上苍穹”。可见,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看来,做一个断情绝情的人是修炼的必备前提。在这样歪理邪说影响下,许多习练者在练功过程中逐渐会由一个有正常情感需求的人变为冷漠无情之人,他们对父母不孝,对朋友不亲,对亲人不爱,放弃了正常人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变成了一个个木偶和机器人,他们只为李洪志的大法情所困,并愿为其生,愿为其死。“法轮功”痴迷者的情感世界是异常变态的,他们没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也没有正常人对死亡的恐惧情感。这些痴迷者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往往对亲人的苦苦劝告和哀求无动于衷,对他们的所作所为给家庭、社会和他人带来的痛苦漠然视之,对由他们所制造的一幕幕人间悲剧置若罔闻。“法轮功”痴迷者的情感世界是如何被异化的呢?究其根本,主要是因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改变了这些痴迷者正常的心理需要。对“法轮功”痴迷者来说,他们已经没有正常人对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热情和需要,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就是通过修炼“圆满成佛”,除此之外生活中的一切对他们都不重要,并天真地以为他们对家人和他人的冷漠无情与伤害,都可以用将来“圆满”之后的福分予以回报。因此,正常人生活中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以及亲情、友情和爱情都不再是他们的心理需要,而且还会被他们看作妨碍自己追求“圆满”的绊脚石。冷漠的情感和扭曲的认知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法轮功”痴迷者迷失了正常的自我,甚至把自己的亲人也看成“魔”,残忍地杀害亲人而毫无惋惜悔过之情。“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套在这些痴迷者身上的又一条精神枷锁,如果这些痴迷者不能挣脱这条精神枷锁,他们将在“法轮功”邪教的泥潭中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