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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建“无邪教社区”的若干思考

作者:满松江     来源:     日期:2007-7-11 14:12:59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立社区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中央提出,要把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纳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四个纳入”建立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基本格局。中央的这一决策,对全面加强、深入开展社区工作,进一步解决“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而社区基层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随着社区在我国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就决定了必须把社区建设成为预防和打击犯罪,防范邪教组织的重要阵地。社区建立了防范和处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就能为实现党的十六大制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加强社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社区工作机构,建立防范和处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并充分发挥社区功能,建立一个“无邪教”社区就显得十分必要与刻不容缓。

    二、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近年来开展“法律、科技、医疗、卫生”进社区活动,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举措。要在社区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各个方面的教育工作,使社区真正成为宣传无神论、唯物论,宣传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的学校。成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增强居民综合素质的课堂,成为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思想道德品质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打击违法犯罪和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前沿阵地,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把我们社区建设成为和谐、幸福、美满的家园。在教育方法与对象上,重点抓好青少年的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青少年的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教育放在首位,根据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人群素质制定相应的教育目标,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社区在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把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抓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为了社区有更好的精神文明氛围和更多的文化教育场所,学校与社区联合组建的兰大社区活动中心建成后,设有阅览室、棋牌室、健身房、教学室、文化娱乐电教室、乒乓球室、休息厅等室内活动场所共600余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600余平方米,其中包括两块羽毛球场及设施,休闲椅,露天凳,宣传栏,露天健身器械,还有特别受老年人喜爱的健身石子路;利用大门厅空间为老人们设置了休息聊天的沙发,安置了观赏鱼;墙上设置了倡导科学、文明娱乐、爱护公共财物等公益事业宣传标语,还挂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生活箴言宣传画,营造了一种美观、和协,既有思想教育意义,又有具体生活指导内容的良好氛围。自活动中心开放以来,每天都有数百人次来这里休闲聊天,或参加各自喜爱的活动。有的老年人白天在这里滞留的时间比在家里还长,还经常可以见到夫妻结伴而来,互相鼓励,参加健身,还有一家三代五口人经常来这里健身娱乐的情景。该活动中心已经成为老年人聚集的场所,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真正达到了政府设置“星光计划”为老年人造福的目的。老年活动中心吸引了大量的人员参加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起到了稳定学校、稳定社会的作用。

    三、各种健身活动,保健讲座及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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