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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正统宗教来抵制邪教之可行性分析

作者:项运良     来源:凯风网     日期:2011-1-20 7:56:3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邪教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如何有效遏制邪教的嚣张气焰,拔除人类社会的这颗毒瘤,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全人类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问题。邪教不是宗教,又与宗教有一定联系。那么,抵制邪教是否可以用宗教手段实现呢?笔者认为,运用正统宗教来抵制邪教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宗教与邪教之区

  要引导宗教有效地抵制邪教,首先就要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吕大吉先生指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客观存在具有一些基本要素……内在因素包括宗教的思想或观念、宗教的感情或体验;外在因素包括宗教的行为或活动、宗教的组织和制度。”笔者认为,首先,我国古籍中没有“宗教”这个词,只有宗、教这两个单字。宗,尊祖庙也,即对祖先的崇拜;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即教化(说文解字)。宗教一词在中国出现是源自佛教,佛教以佛陀所说为教,以佛弟子所说为宗,宗教指佛教教理。拉丁文为religio,意为对神虔诚、敬畏。在《易经》中有: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其次,宗教具有教化功能,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邪教则是宗教的变种,既非宗教组织,又非宗教派别,而是由少数不法分子纠合在一起,披着宗教外衣,摘取和利用宗教经典中的只言片语,掺杂大量封建迷信,炮制一套歪理邪说,蒙骗群众,秘密结社,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恶组织。

  宗教与邪教的主要区别:宗教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实践检验,得到了社会认可的一种精神信仰、合法组织;邪教是未经政府批准的,行动诡秘,对信徒进行严密的精神控制非法组织。宗教较少干涉世俗事物,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劝人行善,对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稳定能起到积极作用;邪教严重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宗教追求超越自我,神与人有严格区别,否定人的崇拜;邪教都宣扬教主崇拜,把教主作为无所不能的救世主。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人类文化艺术的载体;邪教是一种邪恶、暴力的短期现象,随着其头目利益目的而发展。宗教以超世性来看待世界与人生,注重“重人贵生”,着重个人修炼,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超凡脱俗;邪教则要求人在当下实现人生圆满,灭绝人性地鼓动人们的终极追求,对信仰者及家庭带来灾难。

  综上所述,邪教不是宗教,邪教与宗教之间有着重大差别,甚至相互对立。因此,以宗教的功能来抵制邪教是可行的。

  二、运用宗教抵制邪教之据

  “宗教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其实就是我们运用宗教抵制邪教的最有力的理论依据。宗教是医治人们心灵与现实创伤的具有镇静剂功能的鸦片,这是从鸦片的药理方面来谈的,而我们往往忽视了宗教这些批判与净化功能。马克思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世界——宗教是它的灵光圈——的批判的胚胎。这样看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要在人间实现人类的解放与自由,他真正批判的是现实世界的不公与苦难,而不是作为文化艺术的宗教。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抵制邪教的法律依据。现行五大宗教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信仰需求,所以邪教趁机作乱。如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完善宗教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其批判功能,给人以终极与现实关怀,将有宗教需求的人们吸引到宗教范围内,使其找到精神寄托,人们便会减少与邪教的接触,至少不致让这部分人思想阵地拱手于邪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

  信仰体系与方式的对立是抵制邪教的现实依据。宗教的巨大影响始终制约着邪教的产生,对其歪理邪说起着积极的制衡作用,所以邪教初期攻击的不是政府及制度,而是把矛头直指在宗教理论上占上风的宗教,颠覆人们合法宗教救赎功能和补偿功能的观念,特别是各宗教禁止个人崇拜有效的教条。邪教总是证明自己之是和他人之非,以此来争夺精神领地,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争取信仰资源。合法宗教为传播发展需要,必须争取信仰资源、保卫神道、戒除邪魔、传播福音,这必然与邪教发生冲突。(佛教界最先旗帜鲜明地反对法轮功)即使是宗教,它们的神道也是对立的,何况与邪教。信仰体系的对立,宗教必然与邪教展开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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