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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

作者: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日期:2007-5-10 10:25:25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窗口
 
 




         3月11日上午9时,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肖扬说,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犯罪,恐怖犯罪,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批曾称霸一方、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严厉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惩处毒品、淫秽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109万件,判处犯罪分子161万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和14%。


     韩杼滨说,检察机关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实施的爆炸、杀人、放火等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3402人,起诉3550人。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犯罪的决定,批准逮捕、起诉了一批组织和利用“法轮功 ”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嫌疑人。

2003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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